2018年浙江臺州市仙居縣機關事業單位招聘15人公告
來源:仙居縣人民政府
2018-12-23 10:12:07
仙居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公告
仙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受永安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有限公司委托,擬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務派遣人員15名,用人單位是仙居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人員性質是該單位的編外人員。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遵守紀律,服從安排,熱愛城管工作;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體表無紋身,形象良好,雙眼矯正視力4.8以上,男性身高165CM(含)以上,女性身高155CM(含)以上;
3.符合招錄單位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2.涉嫌違紀、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4.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或解聘的;
5.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 其他原因不適合在縣綜合執法局(城市管理局)工作的。
二、報考程序和辦法
(一)信息發布平臺
1.中國仙居(仙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中國仙居(仙居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網站。
2.仙居發布。
(二)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9年1月2日--1月4日。
2.報名地點:仙居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三樓組織人事辦(景鳳路1號),聯系電話:0576-89389012。
3.報名相關資料:填寫《報名表》(見附件2),攜帶本人身份證(雙面復印)、戶口簿(戶主及本人頁)和學歷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在線驗證報告、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報告各一份,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1張。退役士兵需攜帶退伍證和復印件1份。
4.資格審查:工作人員現場對報考人員進行初步資格審核(復審合格的發放準考證)。若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低于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則核減 (或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數
三、考試內容和方式
(一)筆試
1.筆試采用100分制,考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
2.筆試時間:2019年1月12日。筆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本人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3.領取準考證的時間:2019年1月10日,地點與報名地點相同。
(二)面試(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計劃人數的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招聘人數3人及以上的崗位,按1:1.5確定)。上述崗位不足規定比例的,按照實際人數進入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對象。
(三)計分辦法:
1.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合計總成績。總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2.成績將在中國仙居(仙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四、體檢
1.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2. 體檢標準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3.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結論不合格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入圍政審。政審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及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重點考察報考人員是否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以及核實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
放棄政審或政審結論不合格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1. 對政審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中國仙居(仙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2.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與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動合同,仙居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與永安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有限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協議。
七、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詳詢仙居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
八、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當對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錄用資格。
2.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招考相關項目測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3.本次招聘的考試成績、有關通知、公示等信息,統一在中國仙居(仙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http://www.zjxj.gov.cn/index.php/special-view-id-1),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人員隨時自行留意。
4.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齡計算至2018年12月 31日(如35周歲是指1983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機關發放的身份證為準。
5.戶籍。憑戶口簿或戶籍證明,以2018年12月31 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6.本公告由仙居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仙居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組織人事辦0576-89389012
附件:
仙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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