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中醫醫院招聘緊缺急需高層次人才3人簡章
內蒙古自治區中醫醫院公開招聘緊缺急需高層次人才簡章
一、內蒙古自治區中醫醫院簡介
內蒙古自治區中醫醫院,坐落于呼和浩特市中心,與內蒙古自治區中醫藥研究所合署辦公,其前身為內蒙古自治區中蒙醫醫院(始建于1958年)和內蒙古自治區中蒙醫研究所(始建于1956年)。2013年,正式更名為內蒙古自治區中醫醫院,屬正處級差額補貼事業單位。內蒙古自治區中醫醫院在繼承傳統中醫藥文化的基礎上,博采眾長、兼容并蓄、開拓創新,使醫院發展成為一所集醫療、科研、教學、康復、保健、制劑為一體的大型綜合性中醫醫院,是首批三級甲等中醫醫院,是廣州中醫藥大學附屬內蒙古中醫醫院和內蒙古醫科大學中醫附屬醫院、內蒙古醫科大學中醫臨床醫學院。
2012年,內蒙古自治區中醫醫院醫技及住院綜合樓已完成立項,2014年正式開工建設,并被列為自治區成立70周年獻禮工程,2017年前后投入使用,大樓建筑面積55325平方米,預計開放床位數近1000張。新樓竣工后,醫院將繼續全面提升綜合實力,以更加優越的現代化就醫環境,更加先進的診療設備,更加雄厚的醫資力量,更高水平的醫療技術服務質量,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高質量醫療服務需求。
二、招聘計劃
面向區內外招聘緊缺急需高層次人才3名(列入事業編制)。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質,品行端正,誠實守信,無違法違紀行為;
4.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人員需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及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相應的學歷、專業、專業技能條件及工作能力;
7.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骨干,年齡放寬至45周歲;
8.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招聘崗位表》)。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
4.定向招錄培養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
5.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及組織形式
發布招聘簡章、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確定擬聘人員、公示、辦理聘用手續。
(一)報名
1.報名采用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8年12月26日9:00至2018年12月29日16:00。應聘人員登陸內蒙古自治區中醫醫院網站(網址:http://www.nmgzyyy.com/)或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impta.com/)進行報名,認真填寫網上報名信息,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真實、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
2.每位應聘者只能應聘一個崗位。報名時,應聘者須按要求在網上填寫《報名登記表》相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中專、大學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學習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就讀學校、院系和專業即可)、工作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工作單位和所從事的主要工作即可),否則,醫院可不予審查通過。
3.應聘人員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報名情節嚴重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時間為2018年12月26日9:00至2018年12月29日17:00。
2.招聘中涉及的有關學歷、學位、專業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內蒙古自治區中醫醫院負責解釋。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定于2019年1月2日9:00-11:30,地點與內蒙古自治區中醫醫院行政樓三樓302房間。
1.應聘人員資格復審時須攜帶:
畢業證、學位證、執業資格證、職稱證、第二代身份證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三張一寸彩色近照及報名表。
2.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等影響應聘的情況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3.應聘人員屬于機關、含參公單位(已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向內蒙古自治區中醫醫院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屬于企業職工,須向內蒙古自治區中醫醫院提交本人所在企業同意應聘的證明。
4.在資格復審后本人簽收資格復審通過通知書。
5.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進入面試環節。
6.資格復審未通過,取消應聘資格。
(四)面試
1. 資格復審通過的人員參加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或實踐技能操作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面試時間不少于30分鐘,滿分100分,成績當場公布。
2.面試主要考察應聘崗位所需的有關公共知識。
3. 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為1:1的崗位,設最低分數線(最低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
4. 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5.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出現并列的,應組織加試,加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
應聘人員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以及進入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經自治區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在內蒙古自治區中醫醫院網站(網址:http://www.nmgzyyy.com/)上公布。
(五)體檢與考察
1.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及人社部關于公務員體檢的有關規定。體檢由醫院具體組織實施,在自治區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辦公室指定的綜合類醫院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由醫院通知應聘人員。
體檢不合格的,從參加該崗位應聘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2.考察。考察工作由內蒙古自治區中醫醫院進行。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招聘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進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工作表現,并形成書面考察材料。
(六)確定擬聘人員與公示
根據考察、體檢結果,由內蒙古自治區中醫醫院公開招聘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內蒙古自治區中醫醫院網站(網址:http://www.nmgzyyy.com/)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七)辦理聘用手續
1.擬聘用人員,由內蒙古自治區中醫醫院根據有關規定,報自治區衛生和健康委員會、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列入事業編制。
2.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醫院與所聘人員訂立聘用合同。初次就業的人員,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
試用期滿,醫院對受聘人員進行專業知識、工作表現、業務能力、綜合素質、政治思想表現、職業道德等方面的綜合考核與考試。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有關要求
(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聘用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發現應聘人員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三)醫院招聘緊缺急需專業技術人才工作要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規定需要回避人員必須回避。
(四)在招聘過程中,醫院紀檢部門全程參與監督,并邀請自治區衛生和健康委員會、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紀檢監察部門進行監督。
(五)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和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簡章由內蒙古自治區中醫醫院負責解釋。
六、咨詢電話和監督電話
招聘單位:內蒙古自治區中醫醫院
咨詢電話:0471- 6920062 0471-6920524
監督電話:0471-6920251
主管部門: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和健康委員會
監督電話:0471- 6946007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監督電話:0471-6944911
附件下載:《2018年度內蒙古自治區中醫醫院緊缺急需高層次人才崗位需求表》
內蒙古自治區中醫醫院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