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招聘7人公告
山西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我省《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2017〕35號)、《關于做好2018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8〕55號)等政策規定和要求,結合我中心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現將我中心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2018年我中心擬公開招聘工作人員7名。具體招聘崗位和要求詳見《山西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所需具體要求的2018年應屆及往屆畢業生。
二、崗位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
5.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崗位所需的年齡要求(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為1982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
8.具備擬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受過開除處分;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2.曾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的;
3.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18年應屆畢業的全日制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專科或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
6.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予聘用。
三、報名及資格審核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應聘人員需登錄山西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www.sxcdc.cn)網站,下載填寫報名表,現場報名確認并審核。
2.報名及資格審核時間:2019年1月3日、4日、7日(三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在初次報名階段對于不達規定比例被取消的“服務基層人員項目專門崗位”,我中心將發布公告,轉為一般性崗位進行招聘,現場報名工作隨之順延1天。
報名地點:山西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太原市迎澤區雙塔西街小南關8號)人事科(行政樓203室)
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所學專業必須與所報崗位要求的專業一致,必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報名時,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其中應聘者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應聘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處理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凡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名者自負。應聘人員應保證所留的聯系信息準確有效,并保持聯絡暢通,因電話或郵件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3.資格初審
所需材料:本人填寫打印并簽字的報名表一份、報考人員攜帶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其中:出國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認證報告)、學位證書、大學外語考試成績單、執業資格證(成績單)、報到證(就業協議書)、檔案存放證明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紅底彩色照片4張及同版電子照(照片為“.JPG”格式,以崗位-姓名-身份證號碼命名,大小在15K-45K之間)等相關資料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進行資格初審。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就業協議書與就業推薦表的原件與復印件;往屆畢業生還須提供未就業證明;已就業者,須提供原工作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出具定向、委培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它崗位。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人員,已取得合格證書的,攜帶合格證書參加資格審核;未取得合格證書的,提供《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或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農技特崗”項目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農委審核蓋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由鄉鎮(街道)和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相關工作證明。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是否符合招聘條件,由我中心公開招聘領導組組織專家研究決定。
四、考試內容及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考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若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時,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與考察人選;如面試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面試,考生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數,不能充分體現“競爭、擇優”原則的招聘崗位,擬聘人員總成績須達到65分。其他崗位總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擬聘用資格。
1.筆試
筆試采取人機對話或紙筆作答的形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聘者適應崗位要求的知識水平和業務素質。考試內容不指定統一教材。
(1)命題。我中心與第三方具有相關資質機構簽訂協議,委托該機構負責命制筆試試題等相關事宜。
(2)開考比例。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報名人數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崗位,如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比例的崗位,原則上取消招聘崗位,并在發布公告的同一網站發布變更公告。
(3)同一崗位筆試人數超過每場筆試同崗位最大容量時,由考試機構按審核報名資格通過順序分組進行考試。
(4)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7日內在我中心網站查詢。
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2019年1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領取筆試準考證者按自動放棄筆試資格處理。
領取筆試準考證地點:山西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人事科(行政樓203室)
2.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我單位嚴格執行初審、復審二次審查辦法,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若最后一名資格復審人員筆試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面試資格復審。我單位對考生提供的材料進行復審,確保資格審查客觀、嚴謹、公正。
3.面試
根據資格復審情況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名單在我單位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面試前一周,在我中心網站發布公告,公布參加面試人員的名單,面試時間、地點、內容、方法及要求等。面試時間確定后提前一周報省衛健委、省人社廳。
(1)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領取面試通知書的或者經書面確認自動放棄者,取消面試資格,該崗位可以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取消面試資格。
(2)面試考官由5名專家組成,面試考官全部從山西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結構化面試考官庫中隨機抽取。主考官由外聘專家擔任。
(3)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
(4)面試結束后當日將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崗位排名順序在我中心網站公示5天。
(5)面試過程全程錄像。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與考察人選,體檢與考察由我中心組織實施。
1.體檢有關事宜由我中心人事科負責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2.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應當在具有體檢資質的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進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起3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我中心在10個工作日內組織應聘人員在同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診,招聘單位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及家屬對復檢結果仍有疑義的,承擔復檢的醫院應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最終結論。對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應聘資格。
3.我中心對通過考試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應聘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或審核。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的畢業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的應聘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議的,我中心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院校、派出所、社區、村委會進行實地調查。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我中心公開招聘領導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我中心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以單位正式文件報省衛生健康委審核,省人社廳批復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公示擬聘人員內容應包括: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招聘專業、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學歷(學位)、成績、排名等信息。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事業單位法人代表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一般為3至6個月。初次就業的人員與中心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根據我省“三基建設”有關要求,試用期滿后增加基本能力測試。
七、組織領導
為了保證招聘工作有序公正進行,中心成立公開招聘領導組,組長由中心主任擔任,領導組成員由領導班子成員擔任;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事科,辦公室主任由人事科科長擔任,成員由人事部門、紀檢監察等部門人員擔任,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
八、招聘工作紀律
嚴肅處理違規違紀行為。對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規定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可以向事業單位的主管部門、組織或人社部門、監察機關投訴、舉報。對公開招聘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35號)處理。
九、監督咨詢
招聘政策咨詢和考務等方面的問題可查詢我中心官網,同時設立咨詢、監督電話。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咨詢電話:0351-7553104
監督電話:0351-7553507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單位網址:http://www.sxcdc.cn
地址:太原市迎澤區雙塔西街小南關8號
山西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崗位 |
人數 |
年齡 要求 |
學歷 要求 |
專業要求 |
備注 |
公共衛生1 |
3 |
35周歲及以下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 |
流行病與衛生統計學、公共衛生 |
|
公共衛生2 |
1 |
35周歲及以下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 |
流行病與衛生統計學、公共衛生 |
服務基層專項崗位(如不達開考比例,該崗位計劃轉入公共衛生1崗位) |
公共衛生3 |
1 |
35周歲及以下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 |
會計學 |
|
公共衛生4 |
1 |
35周歲及以下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 |
食品加工與安全 |
|
公共衛生5 |
1 |
35周歲及以下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 |
微生物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