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錫盟林業局招聘森林公安警務輔助人員15人簡章
錫盟林業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森林公安警務輔助人員簡章
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森林公安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招聘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崗位
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5名,其中派出所外勤崗3和外勤崗4招聘男性10名(詳見附件一)。
二、招聘原則及方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嚴格招聘程序,嚴格審核監督、采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方式選拔優秀人才。
同等條件下(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順序優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民警配偶(子女)、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旗縣級以上),警校和政法類畢業生。
三、報考條件
(一)條件要求:
1、戶籍條件:具有錫林郭勒盟戶籍(2018年12月25日之前取得錫盟戶籍)或錫盟生源。
2、學歷和專業條件:除派出所外勤崗3要求具有高中及同等學歷以上外,其他崗位均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必須與崗位表上提供的專業及代碼一致。(詳見附件一)
3、年齡條件:
(1)年滿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7年12月25日至2000年12月25日期間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放寬至32周歲以下(1985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
(2)派出所外勤崗3要求25周歲以下(1992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
4、身體條件:
男性身高要求在170cm及以上,女性身高要求在160cm及以上。報考派出所外勤崗3和崗4的,要求單側裸眼視力4.8以上。
(二)報考者除具備上述資格條件外,還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熱愛公安事業,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紀律觀念強;
3、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4、身心健康,達到正常履行警務輔助人員工作職責所需的身心條件;
5、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在讀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及現役士兵;
2、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被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辭退的;
3、受記大過以上處分或者受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
4、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6、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和各類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的;
7、家庭成員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8、本人或家庭成員參加非法組織的或從事其它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9、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四、組織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現場確認
1、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www.xmpta.com.cn,報考人員提交報名申請時間為2019年1月2日8:30-2019年1月6日17:00。
2、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報考人員須在報名網站上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然后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3、報考人員填寫個人簡歷,須完整填寫高中、專科、本科等學習經歷和服役經歷,以及報名之日前的工作簡歷。此次招聘考試將進行體能測試,體能測試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特別提示:此次招聘體能測試標準較高,請孕婦、傷病和體能差的人員慎重報考。
4、招聘單位對符合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資格現場確認時未通過審查的人員,應及時說明理由。在報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寫個人資料或未上傳照片導致資格無法審核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5、報考人員網上報名后,本人攜帶報名登記表、崗位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進行報名資格現場確認。報名資格現場確認時間為2019年1月2日-2019年1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地點為錫林郭勒體育中心足球館(錫林浩特市明安圖街11號)。所需材料:
(1)報考人員網上報名后所打印的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
(2)報考人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或戶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現場確認;
(3)退役士兵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和復印件,高中及同等學歷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及其他學歷證明材料;
(4)人民銀行出具的個人征信報告;
(5)崗位所需其他佐證材料;
6、資格現場確認重點審核報考人員身體條件和網上報名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現場審核不予通過。資格現場審核通過后確定面試語種。
特別提示: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現場確認的將按審核不通過確定。
7、報考人員現場確認、網上審核通過后,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網上審核通過后繳納報名費70元/人,并打印報名登記表。繳費時間為2019年1月2日8:30-2019年1月8日17:30。
(二)體能測試
1、所有通過資格現場確認并繳費成功的考生均需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合格人員進入筆試環節。體能測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體能測試通知書》,《體能測試通知書》于2019年1月12日-2019年1月13日在報名網站打印。
2、參加體能測試人員攜帶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護照參加體能測試。
3、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見附件二)相應年齡標準對照實施。體能測試各項成績中其中一項未達到標準的,或因懷孕、傷病等個人原因不能在規定的體能考核結束時間前參加體能測試的報考人員,取消招聘資格。
4、體能測試不合格的報考人員,不能進入下一個招聘程序。體能測試結束10個工作日內,通過網上銀行將所繳報名費用自動退還到報考人員繳費的銀行卡里。
(三)筆試
體能測試合格考生請于2019年1月19日8:30—2019年1月20日17:30。登陸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1、筆試開考比例
筆試開考比例(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開考。對于急需崗位或短缺專業人才,經盟林業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2、筆試科目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測試》,考試內容包括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公安基礎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時限為120分鐘,筆試成績滿分100分。
筆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選擇漢文試卷的考生必須用漢文作答,選擇蒙古文試卷(部分內容加注漢文)的考生必須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3、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9年1月21日上午9:00-11:00;
筆試考點設在錫林浩特市,具體地址見準考證。
考生憑準考證、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護照參加筆試。
4、筆試總成績計算。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
政策加分: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5、筆試總成績公布
筆試結束后,考生筆試總成績將在報名網站公布。
6、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筆試后各環節出現缺額的,按照上一環節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同一崗位遞補最多進行3次。
(四)面試
按照每個崗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溝通能力、應變能力、信息獲取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1、參加面試人員于2019年1月26日17:00前到盟森林公安局103室(錫林浩特市察哈爾大街東段民族賓館對面盟黨政2號樓)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不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出現的缺額按要求遞補。請務必關注報名網站公告(如因個人報名預留電話錯誤、停機、關機等一切無法聯系到考生本人的現象均由考生承擔后果)。
2、面試只在錫林浩特市設置考點,面試時間、地點及要求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3、參加面試的報考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或護照按照規定時間、規定地點參加面試。逾時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進入面試人員可用蒙古語答題,也可用漢語答題,面試人員在面試答題時只能使用資格現場確認選擇的語種答題,不能混用。對不按選擇語種答題的,按零分處理。
5、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本人面試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所有面試人員平均成績的,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6、面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五)考試總成績計算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
若考試總成績相同,按優先條件仍不能確定排名的,以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政審及考察的人員。
(六)體檢
1、體檢時間地點及其他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2、體檢由盟林業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醫療機構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規定進行。
對體檢環節出現空缺崗位,可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政審及考察
由盟林業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公示前對考生進行嚴格政審及考察。對體檢合格人員依據德才兼備的標準進行全面考察,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條件,是否適宜警務輔助工作,提供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并形成考察材料。對政審及考察環節出現空缺崗位,可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八)公示
考察結束后,由盟林業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確定聘用人員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招聘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招聘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問題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本次招聘人員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和《錫林郭勒盟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暫行辦法(試行)》進行管理,不占用事業編制,不納入編制管理。招聘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簽訂最低服務年限協議書,原則上服務期為5年(在最低服務年限期間,允許辭職或考錄公務員及事業編制等)。試用期經考核發現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取消聘用。
(十)薪酬及待遇
聘用后薪酬待遇按《錫林郭勒盟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辦法(試行)》(錫署辦發﹝2017﹞128號)和《錫林郭勒盟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薪酬管理辦法(試行)》(錫署辦發﹝2017﹞129號)所規定標準執行。
五、紀律及監督
由駐盟林業局紀檢監察組負責本次招聘全部環節的紀律及監督工作。
六、其他
(一)建立錫盟森林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考試誠信檔案。考生要慎重選擇報考崗位,在筆試環節后放棄的考生,記入誠信檔案。
(二)考生要認真閱讀《簡章》和《崗位表》中的有關報考要求和資格條件,對照個人情況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考。提醒考生,本著對個人負責的態度,認真選擇崗位和填報信息。
(三)對考生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報考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
(四)辦理聘用手續后,考生放棄或取消聘用導致崗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放棄或被取消聘用的考生直接記入誠信檔案。
(五)根據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對記入誠信檔案人員分別給予相關處理。對違法違紀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六)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針對此次考試出現的專門培訓機構等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七)本簡章由盟林業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八)簡章所提“以上”及“以下”均包含本級。
七、咨詢和舉報電話
招聘崗位條件和考試程序咨詢電話:0479-6989915(錫林郭勒盟森林公安局)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479-8235702
舉報電話:0479-8285060(駐錫林郭勒盟林業局紀檢組)
以上電話撥打限在工作日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錫盟林業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森林公安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
盟林業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