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廈門市兒童醫院招聘輔助崗位人員5人簡章
廈門市兒童醫院2018年12月公開招聘輔助崗位人員簡章
為滿足臨床工作需求,提升服務質量,廈門市兒童醫院擬公開招聘輔助崗位工作人員。現將招聘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圍
具體的招聘人數、招聘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廈門市兒童醫院2018年12月輔助崗位招聘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1、報名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招聘崗位設置的資格條件。
2、不得報名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即2019年及以后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生);
(2)現役軍人;
(3)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招考時要求服務期且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或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4)曾因犯罪受過或正在接受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5)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者在報名時不是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或聘用資格。
機關、事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方可報名。在面試資格復核時機關、事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應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確有實際困難的,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同意報考證明,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簡章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核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取消錄用資格或解除合同。
三、報名事項
1、報名時間:2018年12月25日-1月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休息日除外)。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請于報名截止日前,將報名材料送至:廈門市湖里區宜賓路92號廈門市兒童醫院E區2樓人力資源部(不接受郵寄等其他報名方式),聯系電話:0592-2529572,聯系人:吳老師。
3、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
①報名表1份(附件2)
②個人簡歷1份
③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正反面復印)1份
④畢業證、學位證等證件原件、復印件1份
⑤崗位所需的資格證、職稱證等原件、復印件1份
所有材料應使用A4紙打印或復印,并按①-⑤順序裝訂成冊,未按要求準備相關報名材料的,不予受理。
申請人應確保提交材料及報名信息真實有效,錄取后應提供相應佐證或驗真材料。
四、招聘方法
1、經現場報名、資格初審、面試、體檢、考核、確定擬錄用人員人選,公示無異議的,辦理錄用手續。
2、面試時間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五、體檢與考核
1、體檢和考核人選從面試成績合格者中,根據面試得分排名順序,按與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
2、體檢。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由招聘單位組織到指定的醫院集中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場復檢。體檢結果由招聘單位通知。考生對非當場復檢或非當日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招聘單位另行指定醫院復檢一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復檢時不得告知復檢項目。自行體檢的結果一律無效。
女性報考者因懷孕、哺乳期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相應的醫學證明并與招聘單位約定延緩體檢期限。
本次招聘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文件的要求,具體檢測方法由體檢醫院結合實際確定。體檢費用自理。
3、考核。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我院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核,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再次進行審核。
4、體檢、考核不合格被取消錄用資格的,或體檢、考核合格的報考人員因故放棄錄取資格的,可從應聘崗位成績上合格線人員中依次遞補。
六、辦理錄用手續
1、根據崗位要求以及面試、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公示。
2、公示結果不影響錄用的,由醫院依據國家和廈門市有關規定,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本次招聘的崗位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合同。
七、待遇說明
1、工資:按照我院同級同類輔助崗位人員標準發放。
2、福利:繳交醫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并按我院規定享受同級同類輔助崗位人員的相關福利待遇。
八、其他事項
1、最高年齡計算到2019年1月2日。如最高年齡要求35歲是指1983年1月2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員。其他最高年齡要求的計算法以此類推。
已通過考試但未取得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資格證書的,須在報名時提供有效的成績單及是否通過考試的證明材料。
2、此次招聘考試使用《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8年)》(以下簡稱《專業指導目錄》)進行專業條件的設置和審核。報考者報名時要如實填寫所學專業,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和境外學歷(位)(含與境外院校聯合辦學由境外院校頒發證書,下同)所學專業以教育部學歷(位)認證部門(專指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下同)出具的學歷(位)認證報告或證明材料上注明的為準。
3、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學歷(位)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中外合作辦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
持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位)報考的人員,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的學位《認證報告》。或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查詢認證。
持上述學歷(位)報考人員應于報名時提供相應材料。
4、已就業的報考人員應積極配合我院人力資源部共同做好擬錄用手續的辦理工作。
5、嚴格落實回避政策。
6、輔助崗位招聘工作由院紀檢監察室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92-2529568
7、本次招聘通過醫院官方網站公布,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網站消息,報考人員所留聯系方式確保準確并保持暢通。
本招聘簡章僅適用于本次輔助崗位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人力資源部解釋。
附件1:廈門市兒童醫院2018年12月輔助崗位招聘信息表.xls
廈門市兒童醫院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