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大同靈丘縣事業單位招聘103人公告
靈丘縣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加強全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國家、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和《靈丘縣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現就靈丘縣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名額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3名。其中,擬招聘人員崗位的40%用于服務基層項目專門人員的崗位,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若無人報考或不達開考比例,則該崗位轉入一般性崗位進行公開招聘。
具體招聘計劃和崗位要求詳見《靈丘縣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要求一覽表》(本公告附件1)。
報考中小學、幼兒教師,只填報學段、學科,不報具體招聘單位崗位,通過公開招聘程序被確定為擬聘對象后,按各學段、學科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由擬聘對象按照排名先后順序自主選擇具體聘用單位崗位(具體聘用崗位參照附件4)。
報考縣醫療集團鄉鎮衛生院的,只填所報專業(臨床醫生或護士),不報具體招聘單位崗位,通過公開招聘程序被確定為擬聘對象后,按各崗位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由擬聘對象按照排名先后順序自主選擇具體聘用單位崗位(具體聘用崗位參照附件1備注欄)。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各類人員。
(二)招聘崗位具體條件
1、具有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或技能條件;
2、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符合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25周歲及以下為: 199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30周歲及以下為:198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35周歲及以下為:198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要求戶籍的,時間以2018年10月31日前遷入為準,或為所要求地生源、原戶籍為所要求地。
5、崗位所要求的其它條件;
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年齡等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要求一覽表。
專業名稱可參照山西省公務員報考專業設置分類指導目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人員;
3、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的或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現役軍人、在校學生;
5、其它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人員。
(四)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說明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人員是指服務本縣的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考生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2018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
2、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含到2018年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現仍在職的人員;
3、2014年以來按照晉政辦發〔2014〕42號文件規定,公開招聘到政府購買基層崗位就業且到2018年底前勞動合同期滿的現仍在職人員;
4、退役全日制大學生士兵。
以上考生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須同時符合招聘崗位的其它要求。
以上現役、試用期、服務期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規定外,均以2018年10月31日為截止日期。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由靈丘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組在靈丘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招聘公告,不少于7個工作日。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9年1月21日至1月25日;
報名地點:靈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
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每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登錄靈丘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下載《靈丘縣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一式一份,個人所填內容必須打印,個人簽字進行信息承諾確認。
1、 報名時須提供的相關證件和材料:
(1)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原件、復印件;
(2)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復印件;
(3)行業準入資格證原件、復印件;
(4)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紅底版彩照5張;
(6)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7)已就業的須出具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
(8)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人員除上述證明材料外,對已取得合格證書或服務證書的,攜帶合格證書或服務證書參加資格審查,還須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附件3),個人所填內容須打印并經相應部門審核蓋章。
2、考試費按照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收取(每人每科50元)。
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人員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員,可享受減免考試費的政策。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發放的檔案卡、手冊(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時辦理減免考試費用的手續。
3、其它事項
本次公開招聘實際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比例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招聘崗位不達開考比例時,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或取消。核減或取消崗位后的招聘名額,經招聘工作領導組研究,可根據招聘單位工作需要和考生報名情況,調整到其他招聘崗位。招聘計劃核減、取消及調整情況向社會公布,考生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如符合其他崗位報名條件可以改報。
根據省人社廳、省衛計委晉人社廳發〔2014〕20號規定,縣醫療集團人民醫院、鄉鎮衛生院、縣中醫院可不受開考比例的限制,但成績需達到合格分數線,合格分數線為60分以上(含60分)。
考生務必堅持誠信報考,填寫的與報考條件有關的各項個人信息務必真實、準確。資格審查和驗證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考各個環節,如發現考生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所提供的證件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采取百分制形式計算。考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點(四舍五入)。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1、筆試
筆試科目:筆試科目按招聘崗位的不同專業要求設置,專業性較強的崗位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一般崗位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筆試為專業知識的崗位詳見《靈丘縣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要求一覽表》備注欄,無標注筆試科目的崗位均為綜合知識。
綜合知識內容包括政治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公文寫作、科技人文知識等。專業知識內容側重本專業崗位應當具備的基礎知識。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分值100分,筆試時限120分鐘,合格分數線為60分以上(含60分)。
筆試時間:另定(請關注靈丘縣人民政府網站)。參加報考的人員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缺少證件的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擬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審查人員。末位成績并列時,并列人員一并進入面試。
面試形式為模擬現場教學和結構化面試兩種。中小學、幼兒教師崗位面試形式為模擬現場教學為主,其他崗位為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問題的能力、人際交往能力、應變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等。
面試開始后,如遇考生棄考、缺考,使該崗位不能形成競爭的,該崗位考生仍正常參加面試,其面試成績需達到6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環節,否則予以淘汰。面試結束后,以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與考察人選。如有并列,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四)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崗位排序,根據招聘崗位數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體檢由招聘領導組統一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考察內容主要是擬聘用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和現實表現等。
在體檢、考察環節因個人主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崗位空缺不進行遞補。
(五)公示及聘用
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認真調查落實,不符合招聘條件者,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照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用人單位對新聘用人員實行12個月的試用期,并實行服務期。縣醫療集團人民醫院、鄉鎮衛生院、縣中醫院最低服務期十年,滿十年后方可按規定進行流動,三年內未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的予以轉崗;其他聘用崗位至少5年,服務期限內不得辦理調動手續。
特別提示:
1、關于此次公開招聘的通知信息情況請及時關注靈丘縣人民政府網站。
2、考生務必妥善保管準考證,參加筆試、面試等招聘各個環節都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
3、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筆試、面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事業單位招聘培訓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附件1:靈丘縣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要求一覽表.xls
附件2:靈丘縣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xls
附件3: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doc
附件4:中、小學、幼兒教師崗位設置計劃表.xls
靈丘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組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