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漢壽縣公安局輔警招聘130名公告
為貫徹落實鄉村振興戰略,提升農村社會治安防控能力。經漢壽縣人民政府批準,漢壽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和職位信息
此次共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30名,主要職責:重點配合、協助派出所和村支兩委做好治安防范、信息收集、人口管理和服務群眾等工作。
二、招聘原則
招聘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堅持考試、考察與試用相結合的原則。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湖南省漢壽縣戶籍;
(二)男性,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40周歲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有警務輔助工作經歷可放寬至50周歲(196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身高1.68米以上,身心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自愿在農村從事警務輔助工作;
(四)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工作崗位分配調劑安排;
(五)高中(含中專)及以上學歷;
(六)懂計算機基本操作;
(七)因“一村一輔警”需到各鄉鎮行政村警務室工作,優先聘用本村或臨近村人員。
(八)不符合招聘條件:
1、曾受過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
4、家庭成員或近親屬因嚴重刑事犯罪被判處刑罰。
5、本人或家庭成員以及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它危害國家政治安全活動的人員。
6、具有不適于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參照人民警察招錄標準,通過發布信息、公開報名、資格審查、考試(筆試、機試、體能測試)、體檢、政審、公示等程序,嚴格選拔聘用。
(一)發布信息。時間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7日,招聘信息通過漢壽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網站、漢壽縣公安局網站、漢壽公安“雙微平臺”等媒體向社會發布。整個招考過程的其他信息公布及工作安排均在漢壽縣公安局網站、漢壽公安“雙微平臺”予以公示,請考生密切關注。
(二)公開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1月10日;報名地點設在漢壽縣公安局政工室(聯系電話:0736-2855678、15200631203)。報名時需提供報名表1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張,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有警務輔助工作經歷的需提供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政工部門證明。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相關職位的資格條件。
(三)資格審查。在現場報名時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名單于報名結束后予以公示,2019年1月12日發放準考證。同時資格審查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如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條件者,一經發現,即刻取消應聘資格。
(四)考試。考試分筆試、機試、體能測試三部分。報考人員應按照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1、筆試:時間為2019年1月13日上午9:00—10:30;筆試內容為公共基本知識、時事政治、《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筆試開考比例按招聘崗位計劃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不低于1:2的比例確定。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經招考小組批準,準予降低比例開考。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2、機試:時間為2019年1月15日。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機試對象,筆試成績相同的,均進入機試。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經招考小組批準,準予降低比例開考。機試測試內容為計算機基本操作能力,要求會在一定時間內,輸入文字、制作WORD、EXCEL等表格。機試地點另行通知。
3、成績綜合: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機試成績×40%
筆試、機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小數點后第三位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
4、有警務輔助工作經歷的考生在綜合成績上加5分。
5、體能測試:時間為2019年1月16日(如遇天氣等不可抗力原因,體能測試時間另行通知)。參照《公安民警體育鍛煉達標標準》規定的項目進行體能測試。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位,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能測試對象。人數沒有招滿的崗位,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名調劑進入體能測試。依據體能測試情況,評定為合格(成績在60分及以上)與不合格;主要測試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如有體能不合格者,按照綜合成績依次遞補。體能測試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時間為2019年1月17日,體能合格者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出現不合格者按照綜合成績依次遞補。體檢地點另行通知。
(六)政審。時間為2019年1月18日至2019年1月20日。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相關政策和擬聘職位的要求,對應聘對象進行全面考察。出現不合格者按照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七)公示。根據考試、體檢和政審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漢壽縣公安局網站、“漢壽公安”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公示時間為5日。
(八)招聘。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與漢壽縣公安局簽訂勞動合同。反映的問題對聘用有影響并查實有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五、相關待遇
聘用人員的工資福利、社會保險、裝備配置、教育培訓及日常管理所需經費等由財政全額保障。工資標準按漢壽縣公安局現行警務輔助人員工資標準執行。
六、咨詢方式
(一)電話咨詢:0736-2855678、15200631203(張警官);
(二)“雙微”咨詢:關注漢壽公安微信公眾號、微博進行咨詢。
七、本次招聘政策由漢壽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漢壽縣公安局
201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