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鹽業監管體制改革機構考試招聘6人公告
關于全市鹽業監管體制改革機構考試招聘事業人員的公告
根據鹽業監管體制改革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四川省鹽業監管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17〕54號)等文件規定,巴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巴中市經濟和信息化、巴中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組織實施全市鹽業監管體制改革機構考試招聘事業人員工作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對象及條件
(一)報考對象。
巴中鹽業公司、南江鹽業支公司、通江鹽業支公司、平昌鹽業支公司的在崗正式職工(經總公司批準錄用的人員,不含內退、工勤、外聘、勞務派遣等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1972年3月2日后出生),參照四川省鹽業監管體制改革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報考條件中時間;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7.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三年內受行政記大過及以上或黨內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國家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計劃6人,均不明確具體崗位、不分區(縣)和部門,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統一安排、拉通選崗。報名人數應大于招聘計劃數,若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聘計劃數,對招聘計劃進行調減,直至形成差額方可開考。在招聘過程中任一環節出現的缺額,均不遞補。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9年1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報名地點為巴中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513號辦公室(巴州區云臺街33號,巴中江北車站后大門街對面)。資格審查工作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市食品藥品監管局配合。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試招聘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一)現場報名。
報名人員現場領取并填寫《巴中市鹽業體制改革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以下簡稱報考信息表)一式三份并張貼2吋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片,同時提供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二)準考證發放。
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當場發給由審查單位蓋章的《公共基礎知識考試通知書》。
四、筆試
(一)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卷面滿分150分。其中判斷題、單選題、多選題共100分,案例分析題50分。
(二)考試大綱(以下分值僅包含判斷題、單選題和多選題)。
1.通用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共30分);
2.專業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25分),《食鹽專營辦法(2017年12月26日修訂)》《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25分);
3.其他內容:《國務院鹽業體制改革方案》《四川省鹽業體制改革實施方案》(15分),巴中基本市情及經濟發展基本情況(5分)。
(三)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9年1月19日(星期六);
地點:巴中市(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四) 成績公布。
2019年1月25日前,在巴中市人民政府網站、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官方網站公布報考人員筆試成績。若報考人員對筆試成績有異議,請于成績公布3日內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市經濟和信息化委513辦公室書面申請查分。
五、體檢
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若筆試成績相同,則確定學歷高者為體檢對象;若學歷仍相同,則采取加試的辦法確定加試成績高者為體檢對象(下同)。
體檢在市指定的有資質的體檢醫療機構進行。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實施,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體檢不合格者不能參加職位選擇、考察、聘用。招聘機關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天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機關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不予進入下一步環節。
六、崗位選擇
(一)市人社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組織體檢合格的報考者,按成績從高分至低分自愿選擇一個具體崗位。
(二)同分數崗位選擇順序。如報考對象出現分數相同的情況,以案例分析題成績高低確定崗位選擇順序;如案例分析題分數相同情況,由市人社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組織對分數相同的報考對象進行綜合評價,確定崗位選擇順序。
七、考察
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對完成崗位選擇的報考對象的德才表現進行全面考察,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
八、公示
擬聘用人員信息在市人民政府網站、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官方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按照規定進行。
公示期滿,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筆試、體檢、考察合格并經公示無異議者,由用人單位報人社部門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
(二)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招聘嚴格按照人事考試的有關規定進行。若有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行為,一經查實,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報考人員應認真遵守考試聘用各環節相關規定。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報名、考試、體檢、崗位選擇的,視為自動放棄。
監督電話:0827-5262709(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0827-5188911(市食藥監局)
附件1:巴中市鹽業監管體制改革機構考試招聘計劃表(見下圖)
附件2:巴中市鹽業體制改革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doc
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巴中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巴中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