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株洲高新區事業單位招聘13人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652號令)和《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4]34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各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雙一流大學2019屆全日制本科生及高校碩士研究生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3名,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詳見附表)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心理條件;
3、2019屆(指2019年7月31日前畢業的應屆畢業生,且獲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雙一流大學全日制本科生、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學歷,具有碩士學位,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學位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二)其他崗位條件(見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布
招聘公告通過相關高校、株洲市政府門戶網、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株洲市天元區政府門戶網、智聯招聘網向社會公開發布,發布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招聘每個環節的相關信息將在智聯招聘網及時發布,請考生關注并及時查閱。
(二)組織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和網絡報名方式進行,每人限報1個職位。網絡報名時間:2019年1月8日-3月14日,網上報名地址:http://www.rsj2019.zhaopin.com/。并在中南大學舉行招聘見面會設報名點,現場報名時間一天,同時進行資格審查。招聘見面會的高校及暫定時間、地點安排見附件2。
如招聘信息、招聘見面會時間和地點有變動,以智聯招聘網和上述高校網站的信息為準。
報名者需填報《株洲高新區、天元區2019年面向高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4),并提供下列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研究生同時提供本科畢業證和學位證)、本人近期彩色同底免冠2寸照片1張。網上報名的,需填寫《株洲高新區、天元區2019年面向高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提供報名資料的電子稿或掃描件,在筆試開始前對原件資料進行核查。報名者必須如實填寫個人信息,提供真實有效材料。
考生要保持聯系方式通順,如因考生單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聯系的,招聘方概不負責。
(三)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崗位要求,由用人單位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應聘者提供的證書、資料等必須真實有效,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
(四)組織考試
(1)考試方式: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委托專業考試機構命題,紀檢監察全程監督。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
(2)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和文字綜合能力。
(3)筆試最低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總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市人社局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4)筆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5)面試:筆試結束后,進行結構化面談。筆試成績在60分以上的確定為參加面試的人選。
面試滿分為100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及一個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為該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面試評委小組在考生面試結束后當場評分、統分并宣布成績。面試成績在75分以下的不確定為考察對象。
(6)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前。
筆試、面試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受紀檢監察、市人社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五)考察與體檢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專業水平、現實表現、崗位匹配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考察合格者即確定為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有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六)公示
根據面試成績和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區相關部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天元區政府門戶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人社部門審定。
(七)聘用
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并能按時畢業且拿到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員在本區至少服務五年。
四、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五、招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0731—88212188轉86744
0731—28665957
天元區紀委: 0731—28665289
市人社局: 0731-28681082(監督)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天元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
1、株洲高新區(天元區)2019年第二批面向高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條件表.xls
2、株洲高新區(天元區)2019年第二批面向高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見面會暫定時間、地點安排.doc
3、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名單(42所)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名單(98所).xlsx
4、株洲高新區(天元區)2019年第二批面向高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株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勞動人事局
株洲市天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