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肅慶陽市公安局招聘輔警40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匯報市政府研究同意,慶陽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4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員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2.具有慶陽市戶籍;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退役士官、士兵放寬到具有高中及以上國家承認的學歷);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2001年1月1日之前,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不低于1.58米;雙眼矯正視力達到4.8以上。
6.身體健康,面部無明顯疤痕、胎記,無殘疾、無紋身等特殊印記,無口吃、無肢體功能障礙,無傳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公安院校或政法院校畢業生;
8.各崗位招聘具體條件詳見職位計劃簡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
2.本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3.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4.曾受過刑事處罰(含免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6.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或解聘的人員;
7.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
8.在各級各類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的;
9.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2)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3)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參與邪教組織且頑固不化、繼續堅持錯誤立場的;
(5)在考察政審工作結束時其政治背景仍無法查清的。
10.法律規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9年1月12日—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市公安局信訪大廳(慶陽市西峰區安化西路);
3.報名方式:報名采取本人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限報一個職位,不接受電話、網絡等其他方式報名。
4.報名手續:應聘人員需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復退軍人須提供退役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有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的需提供相關證明原件或復印件)等個人資料,已就業人員提供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同時提交近期免冠彩色2吋照片6張(背面注明姓名,并附jpg格式電子版,大小50—200kb,文件名為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報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齊全的,不予報名,提交的報名材料須真實、準確,相關證件不得以證明材料代替,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
報名時工作人員對報名人員身高、身體外觀等項目參照人民警察體檢標準進行初測,初測不符合條件的人員不予報名。
5.資格審查:根據應聘人員填寫的《慶陽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工作人員按照規定的招聘條件和招聘職位所需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參加招聘人員通過“慶陽市公安局門戶網站”公示公告欄(網址:www.qysgaj.gov.cn)打印并填寫《慶陽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2吋照片打印電子版,一式三份),提交報名相關材料。
(二)筆試(占綜合成績60%)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漢語作答,總分100分。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2(招聘計劃人數與報考人數之比)。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的職位,可核減該職位的招聘計劃,核減招聘計劃調劑到報名人數較多的職位。
1.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公文寫作。
2.筆試時間地點:以《筆試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為準。
3.領取《筆試準考證》:考生于2019年1月17日至1月18日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到市公安信訪大廳(慶陽市公安局安化西路)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不領取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考生必須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兩證不全者不得考試。身份證遺失的考生,應攜帶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參加考試。
4.成績查詢:筆試成績通過“慶陽市公安局門戶網站”公示公告欄(網址:www.qysgaj.gov.cn)統一公布。
(三)面試(占綜合成績40%)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總分100分。參加面試人員根據職位要求,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地點在公布筆試成績時一并公告。招聘人員持《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明,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
(四)綜合成績確定
筆試、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綜合成績中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筆試、面試和綜合成績如出現小數,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筆試、面試任何一項缺考或成績為零分者,不計算綜合成績,不得進入招聘工作下一個環節。
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五)體能測評
進入面試人員全部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參照人社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印發的《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進行,包括: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4ⅹ10米往返跑,縱跳摸高。體能測評項目有一項不達標視為不合格,取消招聘資格。體能測評時間、地點詳見“慶陽市公安局門戶網站”公示公告欄(網址:www.qysgaj.gov.cn)。
(六)體檢
在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依據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照職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對象。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擬招聘人員對體檢結論如有異議,須在公布體檢結論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在指定時間、指定醫院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資格的,按該職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體檢和復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體檢時須提供本人《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明。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時間等在“慶陽市公安局門戶網站”公示公告欄(網址:www.qysgaj.gov.cn)公布。
(七)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政審人選。由市公安局負責組織進行。考察政審合格人員按照職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為擬聘用對象。政審中因有不合格出現空缺的,在該職位內按綜合成績排序由高到低重新確定體檢人選后,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遞補)。
(八)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能測評、體檢、政審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慶陽市公安局門戶網站”(網址:www.qysgaj.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如無影響其聘用的相關情況,即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已就業人員須在公示結束一周內與所在單位解除聘用關系,并提供證明。
(九)聘用
對初步確定的警務輔助人員,由市公安局按照相關規定組織培訓,培訓合格者與市公安局簽訂《聘用合同》,到指定的崗位工作。首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為4年,試用期3個月。聘用人員在聘用期間如不勝任工作崗位或嚴重違反市公安局規章制度、有違規違紀行為或嚴重違反勞動合同行為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市公安局每年對聘用人員工作業績、遵章守紀、教育培訓等情況進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后,按照《慶陽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辦法》,根據市公安局機關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況由市公安局決定是否續簽。不予續簽的,自動解除勞動合同。
三、工資待遇
聘用后,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實行月薪制,工資標準按照《慶陽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薪酬管理辦法(試行)》執行,工資由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值班補貼五部分組成,試用期發放基本工資,標準為每月2800元。試用期滿后,除基本工資外,按規定發放工齡、崗位、績效工資和值班補貼,繳納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等社會保險。
四、注意事項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對不法利益團伙舉辦的各類違規培訓、短信詐騙等行為,廣大報考人員要保持警惕,避免上當受騙。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筆試、面試、體能測評、體檢、公示等情況,屆時將在慶陽市公安局門戶網站,慶陽市公安局微信公眾號進行通知,請各位報考人員及時關注。未及時查看通知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五、監督檢查
為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正、透明,由市紀委派駐市公安局紀檢組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9345993225)。
本公告由市公安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9345993043)。
附件:
慶陽市公安局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