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龍江哈爾濱呼蘭治安維護協管員招聘50人公告
呼蘭區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呼蘭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呼蘭區公安分局面向呼蘭區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擬招聘政府購買公益性崗位治安維護員50人(詳見呼蘭區政府網站http://www.hulan.gov.cn/招聘工作實施方案及公告,并自行下載填寫求職登記表)。
一、崗位人員
1、校園看護崗位:10人。
2、治安巡邏崗位:40人。
3、應聘人員只能填報一個崗位。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符合呼蘭區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
1、校園看護崗位: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治安巡邏崗位: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五官端正、體型勻稱、口齒清晰、身體健康,無色盲、無重聽、無明顯瘢痕、無紋身、雙眼矯正(戴眼鏡)視力5.0以上;
(三)具有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
(四)無前科劣跡;
(五)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具備高中以上學歷(出示畢業證原件)、具備車輛駕駛技能(B證以上,含B證)者優先聘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招聘為治安維護協管員:
1、受過刑事處罰(含被免予刑事處罰)、涉嫌違法犯罪活動尚未查清的或因違法行為受過行政拘留處罰的;
2、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3、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4、本人及家庭成員或近親屬參加(法輪功等)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5、曾因違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被解聘的;
6、參加養老保險身份為自由人,如果是統籌繳納身份,需要統籌繳納所在單位出示停崗停薪證明函;
7、因利民開發區及“六街一鎮”整體托管給哈爾濱新區,按照職能劃分應當由哈爾濱新區(松北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管理的退役士兵不在招聘范圍內。
8、其他不適宜從事治安維護協管員工作的情形。
三、工資待遇
1、根據哈呼民社發〔2019〕1號文件規定,此次招聘的治安維護員是區級開發設置的政府購買公益性崗位,不屬于省級開發設置公益性崗位人員和哈爾濱市公安系統聘用雇員管理適用范圍。
2、工資標準:執行每人2380元∕月,含社會保險繳納個人承擔部分。
3、社會保險繳納標準:執行哈呼民社發〔2019〕1號文件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待遇,社會保險按照人社部門公布的本地區本年度最低繳費基數60%計算,個人應繳納部分由個人承擔。
4、依據哈呼民社發〔2019〕1號文件規定,無其他福利待遇。
四、招聘工作流程
招聘流程分筆試(70分)、量化評分(30分)、面試(100分)、體能測試、體檢、政審6個環節。每個環節不合格出現空缺時按總分數高低依次遞補。
五、報名材料
1、報名時攜帶本人戶口、身份證、退伍證、各種立功受獎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二寸免冠彩色(白底)近照三張。
2、自己保管檔案人員提供原始檔案及佐證材料復印件,由區退役軍人事務局進行審核。檔案在區民社局保管的統一提檔考核。
3、如有高中以上學歷畢業證、B級以上駕駛證,同時攜帶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六、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2019年1月15日——2019年1月19日
2、報名地點:呼蘭區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西側勞動監察二樓(公園路20號)
3、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2019年1月21日——2019年1月22日在報名地點領取。
4、聯系人:史修山
聯系電話:15545109045
呼蘭區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