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貴州黔東南州劍河縣人民醫院招聘57人公告
為加強劍河縣人民醫院人才隊伍建設,提高人才隊伍素質,為醫院長足發展儲備人才,根據《劍河縣人民政府縣長辦公會議紀要第十四次》(劍府議〔2017〕11號)、《關于縣公立醫院改革床位編制標準和人員編制配備的通知》(劍編辦發[2016] 55號)文件精神,結合醫院人才需求情況,經研究,決定2019年公開招聘向社會購買服務編制人員57名 (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附件),為做好公開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此次招聘工作由縣人民醫院統籌組織實施。
二、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崗位公開、自愿申報、擇優選拔的用人機制。
三、招聘崗位
詳情見附件1。
四、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貴州省內醫學院校及省外部分醫學院校的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0年11月1日及以前出生),30周歲及以下(1988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護理專業年齡在28周歲及以下(1990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碩士以上學歷年齡35周歲以下(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崗位表中學歷條件明確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級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并具備擬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4.身體條件符合國人部發﹝2015﹞1號、人社部發﹝2010﹞19號、人社部發﹝2010﹞82號、人社部發﹝2013﹞58號以及我省的有關規定等相關文件規定體檢合格標準。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2.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4.不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的;
5.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五、招聘程序
1.報名及資格審核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及地點安排如下:
報名時間:(注:節假日及周末不報名)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報名地點:劍河縣人民醫院人事科或2019年度招聘現場,聯系電話:0855—5229685。
報考者應準確留下聯系電話,并保持通訊暢通。
根據所報崗位要求填寫《劍河縣人民醫院2019年公開招聘向社會購買服務編制報名表》,攜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由報名點留存)到指定報名點報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2)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應屆畢業生)及成績單;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往屆生)。
(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5張。
資格審查采取現場報名審查方式進行。由縣人民醫院組織實施。報考者經資格審查合格后,取得面試資格,進入面試程序。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考生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均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2.考試
考試工作由縣人民醫院負責組織實施,采取直接面試(面談、專業測評)(以下均簡稱“面試”)的形式進行。
面試考官由縣人民醫院有關單位領導、專家組成。主要考察報考者綜合素質的運用能力及適應所報考崗位工作等能力情況。
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面兩位小數,成績達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個環節。
未參加面試或面試成績無效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資格。
3.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面試結束后,根據《實施方案》規定,按各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考生考試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員(同一職位擬聘用人員出現末位成績并列的,對其重新進行面試,以再次面試成績高的列為擬聘人員)。縣人民醫院與擬聘用人員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簽訂后,對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后續環節或不到縣人民醫院報到的,需按《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約定金額支付違約金。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劍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jhx.gov.cn/)進行公示。
4、體檢
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人員列為體檢對象。
本次體檢參照公務員招考體檢標準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05〕181號、黔人社廳發〔2005〕64號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體檢工作由縣人民醫院自行組織安排。參加體檢的擬聘人員需自帶一張近期免冠照片在規定時間、規定地點(劍河縣人民醫院)進行體檢,其他醫院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費用考生自理。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需按《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約定金額支付違約金。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5、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由劍河縣人民醫院組織人員對被考察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核。
在考察中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考核不合格,取消擬聘用資格:
1.受過刑法處罰的;
2.曾經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3.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4.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5.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
6.不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的;
7.有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
六、聘用審批
經考核、體檢和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在劍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jhx.gov.cn/)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
若公示期間有舉報并經實查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再決定是否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與縣人民醫院簽訂勞動合同。
在本次招聘中,如遇簽約、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環節出現不合格或放棄的,按本《實施方案》規定程序和條件從該職位考生中依次遞補,無遞補對象的不再遞補。
七、福利待遇
凡確定為縣人民醫院“向社會購買服務編制人員”,除養老待遇執行現有政策外,在晉升職稱、薪酬水平、學術地位等方面與編內人員同崗同薪同待遇。
八、其他未盡事宜由縣人民醫院人事科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55-5229685(人事科辦公室);
13368657166(費良燕 人事科主任);
18685555992(姜杏 人事科工作人員);
監督電話:18984609809(楊林玉 專職副書記)
附件一:劍河縣人民醫院2019年度公開招聘社會購買服務編制人員招聘計劃表
附件2:劍河縣人民醫院2019年度公開招聘社會購買服務編制人員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