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33人公告
來源:惠州·大亞灣(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
2019-01-11 16:45:01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
根據大亞灣區公安局輔助人員隊伍情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大亞灣區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男性警務輔助人員33名:
一、招聘對象
(一)年齡18周歲—30周歲(1988年2月1日至2001年1月31日期間出生的男性);
(二)具有國家承認大專以上學歷(退伍軍人可放寬到高中學歷)。
二、應聘條件
(一)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身高168cm以上,體貌端正,裸眼視力1.0以上;
(四)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五)公安警察院校畢業生、退伍軍人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六)無違法犯罪記錄;
(七)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得報名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二)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辭退未滿五年的;
(三)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四)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五)曾因違反公安機關管理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四、用工方式
(一)此次公開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不納入編制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
(二)工資待遇崗位年收入61107元(含社保、醫保、公積金等,節假日補貼、年終獎、績效工資等),包食宿,服裝由公安局統一發放。警務輔助人員薪酬動態調整機制,將根據社會發展情況,適時調整薪酬水平,保障不低于所在地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
五、招聘程序和步驟
此次公開招聘采取接受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聘用等方法步驟實施。
(一)報名時間。2019年1月14日至1月25日,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二)報名地點。惠州市大亞灣區澳頭安惠大道13號(大亞灣區公安局2號辦公樓5樓,聯系電話:0752-5385051)。
(三)報名人員需提供以下證件和材料:
1.《惠州大亞灣區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原件2份(見附件1,網上自行下載,A4紙正反頁打印,填好的電子版文件同時發送至互聯網郵箱:dywzgs@126.com);
2.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3.畢業證書、退伍證、戶口簿、婚育證件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2份;
4.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一寸彩照5張。
六、體能測試、面試和體檢
(一)體能測試。考核標準按附件《警體達標測試標準》執行,時間待定,以電話通知為準。測試內容有100米跑、1500米長跑、引體向上、俯臥撐等四項。
(二)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應變能力、協調能力、解決問題等方面的綜合素質。根據體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并按招聘崗位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含并列成績)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人數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組織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體檢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實施。體檢中出現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七、聘用
經資格審查、體能測試、面試、體檢方面均合格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
八、其他事項
(一)考生報名前須認真閱讀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級基數。
(三)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四)資格審查貫穿招聘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為取得報考資格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報考人員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五)本公告由區公安局、區人社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752-5385051(區公安局政工室);
監督電話:0752-5385081(區公安局紀檢監察部門);
0752-5562858(區人社局勞動關系科)。
附件:
惠州大亞灣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局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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