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外國語學院招聘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外國語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外國語學院是一所以培養國際化應用人才為主要特色的省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學校位于杭州市西湖區。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待遇
(一)需求計劃
本批次招聘共13個崗位,崗位及具體要求詳見附件。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范圍不限,凡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者均可應聘。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5.能在崗位用人時限內及時入職;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對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時限要求為2019年7月15日前。
對專業條件的要求,將結合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和本單位、崗位用人實際予以綜合認定。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考察標準認定。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本次招聘將采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四)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編制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時間:2019年2月11日9:00-2月14日16:00。應聘人員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并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試辦組織筆試單位的其中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
2、資格初審。時間:2019年2月11日-2月15日,應聘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3、網上繳費。時間:2月11日9:00-2月16日24:00。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相應核減有關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招聘計劃。取消招聘計劃的,告知報考人員并退還報名費。
4、應聘資格的取得。已繳費人員在2019年2月21日-2月22日上網(www.zjks.com)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分別按40%、60%計入總成績。
1、筆試
筆試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組織,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時間、地點:2019年2月23日(全天),杭州市內。
科目:《綜合應用能力》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筆試成績預計可于3月8日前從浙江人事考試網上查詢。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5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圍面試。
2、面試。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和面試具體地點及時間將另行在杭浙江外國語學院人事處網站(“招聘信息”欄目)發布。
面試采用綜合化面試方式,主要內容為對崗位認知程度、勝任力和綜合素質。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該成績者不能入圍下一環節。
每位應聘者面試完成后,須進行心理健康測試,未按要求完成心理健康測試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心理健康測試結果顯示重性精神障礙傾向的,學校將提交有關權威醫院認定,認定意見為不適合崗位工作要求的,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三)體檢、考察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優先)按招聘計劃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體檢合格者須進行政審及為期兩周的用人部門考察,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
(四)公示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的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監督與咨詢
(一)本次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
1、浙江外國語學院網站(http://www.zisu.edu.cn,公示公告欄)或學校人事處網站(http://rsc.zisu.edu.cn,招聘信息欄);
2、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政務公開/專題專欄/機關事業公開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筆試、面試結果,及有關工作安排通知、遞補信息等)一般僅在學校人事處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督機構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監督電話:0571-88219523(浙江外國語學院紀委)。
(四)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88213021/15869001887(人事處張老師)
附件:浙江外國語學院2019年非教學科研崗位招聘計劃表.xls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