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陽伊川縣紀委監委派駐機構選調事業編制12人公告
來源:伊川縣人民政府網
2019-01-31 09:36:06
伊川縣紀委監委派駐機構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提升工作履職水平,根據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工作實際需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在全縣事業單位(教育、衛生系統人員除外)工作人員中公開選調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工作人員1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本次選調在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縣委組織部、縣紀委監委、縣委編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組織實施。
二、選調原則
根據選調計劃,按照紀檢監察干部忠誠堅定,擔當盡責、遵紀守法、清正廉潔的標準要求,通過公開考試,堅持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選調。
三、招錄資格條件
(一)選調范圍和對象
全縣事業單位(教育、衛生系統人員除外)在編在崗財政全額供給人員(不含聘干、工勤);以上人員中部隊退役人員(經政府會議研究安排)放寬至工勤身份。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黨章,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嚴謹務實,工作表現突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專業素養;
2.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3.身體健康,能夠滿足崗位需求,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標準;
4.年齡40周歲以下(1979年1月29日以后出生);
5.通過國家司法考試或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獲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取得會計師、審計師、經濟師職稱的;部隊轉業干部,年齡可以放寬至45周歲(1974年1月29日以后出生);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計劃內統招大專及以上學歷(部隊轉業干部、退役人員應具備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7. 2015年以來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4.選用后即成回避關系的;
5.具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調動的其他情形;
6.其他不適合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情形。
四、選調職位和計劃
選調縣紀委監委派駐機構一般工作人員共計12名:
(一)新聞采編專業類人員1名;
(二)文秘專業類人員1名;
(三)審計財會專業類人員1名;
(四)法律專業類人員5名;
(五)其他人員4名。
上述(一)(二)類人員報考時為非規定專業的,報考資格可放寬至從事相關專業工作經歷1年以上(經所在工作單位出具相關證明),且在市級以上新聞媒體發表新聞稿件或被市級以上機關采納信息材料2篇以上的;
(三)類人員報考時為非規定專業的,報考資格可放寬至取得會計師、審計師、經濟師等相關專業資格證書的;
(四)類人員報考時為非規定專業的,報考資格可放寬至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
五、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9年2月13日-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報名地點:伊川縣人社局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豫港大道與酒城北路交叉口)。
(三)報名辦法:
1.報考人員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或電子注冊備案表、2015年以來年度考核等次證明(單位出具證明,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蓋章)、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發表的新聞稿件或信息材料原件、2019年伊川縣紀委監委派駐機構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報名表,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地點按職位報名,每人只限報考一個職位;
2.經資格審查合格后,填寫選調登記表(一式二份),現場進行數碼照相和指紋采集,并交納考務費30元;
3.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選調計劃數的比例應不低于1:3,達不到比列要求的,相應減少該選調職位計劃數;
報名人員憑有效身份證于2019年2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的全過程,凡發現不符合選調條件或提供虛假材料,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考試、選調資格,并記入個人人事檔案。
六、考試內容、時間、地點
(一)筆試
筆試內容:十八大以來中央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指示精神、黨紀黨規中的重點內容、紀檢監察相關知識、時事政治、公共基礎知識等,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
考試時間:2019年3月5日,上午9:00-11:00。
地點:伊川縣技工學校(伊川縣社保中心北200米)。
參加考試時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
(二)面試
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與協調能力、人際交往、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面試時間10分鐘,滿分為100分。
2.面試人員確定:根據職位選調人數和考試的成績按1: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末位成績并列者同時進入面試。
參加面試時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60%+面試成績×40%,總成績并列時,依次按第一學歷和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
七、體檢
面試成績低于75分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其他考生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2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有放棄或者體檢不合格人員,按考試總成績遞補。統一組織體檢,體檢費由考生個人承擔。
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以及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河南省公務員錄用體檢組織工作流程(試行)>的通知》等規定進行。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政審與選調
(一)政審
對于體檢合格人員,根據擬選調計劃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等額確定考察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政審工作由組織部、紀委監委、編辦和人社局聯合實施。政審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政審空缺人員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二)選調
1.對政審合格者等額確定擬選調人員,公示期滿無異議者予以選調。
2.選調后及時到用人單位報到,選調人員在接到選調通知3日內報到,逾期不報到者,取消選調資格。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滿由組織部、紀委監委、編辦和人社局對其進行考核,合格者辦理工作調動手續,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
九、工資待遇及其他
被選調人員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調動手續,人事、工資關系轉至縣紀委監委。
本次選調的所有公告、通知均在伊川政府網發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
本次選調工作解釋權歸伊川縣選調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解釋。
伊川縣選調紀委監委派駐機構
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1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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