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昆明富民縣公證處招聘公證員2人公告
來源:富民縣政府公眾信息網
2019-02-11 08:32:16
富民縣公證處公開招聘2名公證員公告
富民縣公證處按照司法部、中央編辦、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關于推進公證體制改革機制創新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精神和市司法局工作要求,根據富民縣編制委員會《關于調整公證機構的批復》(富編〔2017〕29號)和縣司法局、編辦、財政局、人社局《關于印發富民縣深化公證體制改革機制創新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富司局〔2018〕66號)文件精神,富民縣公證處為隸屬富民縣司法局管理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機構實行備案制,不核定人員編制(實行零編制運行模式)。為確保公證改革的順利完成,計劃招聘2名公證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人數
招聘公證員2名,由富民縣公證處自主招聘使用。
二、崗位性質
公證機構實行備案制,無人員編制(自收自支、自負盈虧,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
(二)年齡:男,45周歲及以下(1974年3月1日以后出生),女:40周歲及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取得公證員執業證書的專業人員或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C證資格以上人員。(其中:招聘的1名公證員應取得公證員執業證書,并具備3年以上公證執業經歷;另1名公證員可放寬到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C證資格以上人員)。
(四)熱愛公證事業、工作責任心強,具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和團隊協作意識。
(五)應聘人員不得在其他公證處或律師事務所兼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報名:
1.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人員;
2.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法律法規等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9年2月15日---3月7日(正常工作日內,節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富民縣公證處(富民縣永定街88號113號);
3.聯系人及聯系電話:楊勇華 0871-68811090;
4.報名方式及要求:向社會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應聘人員提供以下材料:①填寫《富民縣公證處招聘公證員報名表》;②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公證員執業證書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③報名人員到指定地點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逾期不予報名。
(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采取談話問答方式綜合評判。最后按面試情況計算綜合成績,確定體檢、考察和政審對象。
(三)體檢
體檢由招聘單位組織到具有相應資質的醫院進行。
(四)考察
對面試和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采取個別談話、走訪了解等方式進行綜合考察,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名額空缺的,按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五)政審
招聘單位組織對體檢、考察合格者進行政審。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出現名額空缺的,按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六)聘用
體檢、考察和政審均合格后,與云南省富民縣公證處簽訂勞動合同,并開展機構的組建工作。同時,實行6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正式聘用,最低服務年限4年。試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五、工資待遇
招聘2名公證員到位后,開展公證機構組建工作,工資待遇按不超過年度業務總收入的40%由公證處制定分配方案報主管部門審定后實施,五險一金按國家有關政策執行。
六、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本方案由富民縣公證處負責解釋。
云南省富民縣公證處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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