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市北湖區人民法院招錄20人公告
隨著司法體制改革的深入推進,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司改對人員配置的要求,結合本院員額法官人員配置實際情況,北湖區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錄聘用制法官助理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黨管干部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凡進必考,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原則;
(四)堅持依法辦事的原則。
二、招錄職位
招錄聘用制法官助理20名。
三、招錄條件
(一)聘用制法官助理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曾參加過法考或司法考試成績優異的優先錄用,但應提供司法行政部門出具的成績證明;獲得A證的加20分,獲得C證的加10分。
4、全日制大學法律專科以上學歷,或非全日制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且有兩年以上法院工作經歷。
5、年齡在20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2月2日至1999年2月2日出生),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年齡可以放寬到38周歲以下(1981年2月2日之后出生);
6、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已通過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在法院擔任聘任制書記員的人員,符合上述條件的可報名參加考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四、招錄的方法和程序
招錄工作按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試用與簽訂聘用合同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在北湖區人民法院網等媒體發布公開招錄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公開報名。采用網上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人員,在“北湖區人民法院網(http://bhqfy.chinacourt.org/index.shtml)”下載《北湖區人民法院公開招錄聘用制法官助理報名表》并按要求如實填寫,同時將本人的身份證、相關學歷證明及司法行政部門的司法資格考試成績證明、法院工作經歷證明掃描成圖片的形式一并發送至報名專用郵箱948814100@qq. com(注:以郵箱收件時間為準)。報名截止時間:2019年2月24日。
2、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時間:2019年2月25日至2月26日。
(2)資格審查地點:北湖區人民法院政治部513室。
(3)報名人員需攜帶的資料及裝訂順序:
①個人報名表(網上自行下載雙面打印、本人簽名并貼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張);
②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③戶口本原件、復印件;
④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⑤司法考試成績單;
⑥法院工作經歷證明。
(4)如本人逾期未參加現場資格審查,視為自愿放棄報名資格。
3、進入考試人員的確定。
按照招錄計劃1:1.5的比例,根據報名人員法考或司法考試成績(以本人參加法考或司法考試的最高成績為準),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試人員名單。進入考試人員名單及考試的時間、地點等詳細情況將直接在北湖區人民法院網公示。
(三)筆試和面試
招錄聘用制法官助理設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考試成績總分為100分,按筆試占60%,面試占4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
1、筆試。筆試內容為查看案卷材料、撰寫裁判文書,具體時間、地點另行公布。
2、面試。面試共3個問題,由主考官主持。采取主考官提問、考生作答形式。每位應試者的答題時間不能超過5分鐘。具體時間、地點另行公布。
(四)體檢
按照招錄計劃1:1的比例,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由政治部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由本院政治部牽頭,與院監察室等相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
考察內容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情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被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聘用制法官助理的招錄條件。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
(六)遞補。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考察不合格的以及中途放棄聘用的,可根據考試總成績高低從考試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七)公示及簽訂聘用合同
本院確定政審考察合格的人員在北湖區人民法院網(http://bhqfy.chinacourt.org/index.shtml )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確定為我院聘用制法官助理的招錄對象,與北湖法院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限為3年(含試用期6個月)。如合同期內工作表現出色,可以續簽聘用合同。
五、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工資標準確定為3700元/月(試用期薪資標準為3200元/月),上述工資標準含個人需繳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不含單位繳納部分。聘用制法官助理實行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相同的工作及生活待遇(含伙食補貼),遵守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相同的工作紀律要求,享受國家規定的相關請休假制度。
六、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的申報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存在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取消報名或聘用資格,并由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應及時上網查閱成績及相關通知,并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無法聯系導致未能參加下一步招錄程序的,視為放棄。
3、報名人數不足招錄人數1.5倍的,報法院黨組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4、自行解決住宿問題。
5、報考過程中如有疑問,可致電0735-2329957。
6、本方案由北湖區人民法院黨組負責解釋。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