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水利部綜合事業局招聘公告
根據水利部《關于貫徹落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實施意見》(水人教〔2006〕231號)的有關精神,我局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擬組織開展2019年度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成立由局領導擔任組長,人事勞動教育處、監察處負責人組成的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公開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招聘對象和報名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應屆統招畢業生(凡在入學前簽訂了定向培養和委托培養協議的定向生、委培生不屬于本次招聘范圍)和社會在職人員。
(二)報考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憲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 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6. 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京外生源應符合人社部辦理進京落戶政策規定的條件。
7. 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職位、條件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名,其中應屆畢業生2名,社會在職人員1名。
應屆畢業生中,京內、京外生源碩士研究生各1名。招聘崗位、條件及人數詳見附表。
四、招聘組織
招聘公告發布、報名和筆試委托水利部人才資源開發中心統一組織。資格審查和面試工作由我局自行組織,專業參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發放準考證。通過資格審查并完成繳費的人數與每個崗位招聘人數比例未達到3:1的,取消該崗位招聘。
五、筆試和面試
(一)參加水利部人才資源開發中心組織的在京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共科目筆試。
(二)根據筆試成績排序,每個崗位按照1:5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
(三)筆試成績不帶入面試。根據面試情況,經綜合考慮,確定是否為擬聘人選。
六、體檢
(一)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到指定醫院集中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體檢不合格的,不予錄用,按成績依次遞補。
七、聘用
對擬聘人選在相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合格并報水利部人事司審批后簽訂三方協議。我局具體接收單位將根據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