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水利部發(fā)展研究中心招聘公告
根據水利部人事司關于做好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工作的有關精神,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工作組織
成立由中心主任任組長,黨委書記為副組長,中心其他領導班子成員、人事部門、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及用人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二、擬招聘崗位、數量、應聘條件及待遇
擬招聘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統招統分2019年高校畢業(yè)生8人(3人為京外生源,京外生源應符合人社部辦理進京落戶政策規(guī)定的條件),凡在入學前簽訂了定向培養(yǎng)和委托培養(yǎng)協議的定向生、委培生,海外留學歸國人員,不屬于本次招聘范圍。具體條件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或符合人社部辦理進京落戶政策規(guī)定的條件;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崗位及專業(yè)條件
1、面向京內生源應屆畢業(yè)生的招聘崗位
崗位 |
專業(yè)及條件要求 |
學歷 |
數量 |
在職與否 |
人事及黨務管理 |
人力資源管理、行政管理、哲學、法學、漢語言文學、新聞學、社會學專業(yè) |
本科及以上 |
1 |
應屆 |
研究
|
水利工程、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經濟學、法學專業(yè) |
博士 |
4 |
應屆 |
2、面向京外生源應屆畢業(yè)生的招聘崗位
崗位 |
專業(yè)及條件要求 |
學歷 |
數量 |
在職與否 |
研究 |
水利工程、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專業(yè) |
博士 |
3
|
應屆 |
(三)新進人員待遇
按照國家及中心相關政策執(zhí)行。
三、公開招聘辦法和考試、考核具體安排
(一)水利部公共科目考試
招聘公告發(fā)布、報名和公共科目考試委托水利部人才資源開發(fā)中心統一組織,如果擬招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比例不足1:3,則按比例核減該崗位招聘人數;如果該崗位只招聘1人,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少于3人,取消該崗位招聘。
中心招聘工作小組對報名參加公共科目考試的應聘人員根據教育部門的專業(yè)目錄進行應聘資格審查,具體參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2012年)》《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yǎng)學科目錄(2011年)》。根據公共科目考試成績,按照1:5的比例確定參加中心招聘考試的人員。公共科目考試成績不計入中心的綜合成績。
(二)中心考試、考核安排
中心招聘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暫定為水利部公共科目考試成績公布后三周之內完成。面試由中心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內容涉及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等模塊。
1、根據中心面試成績,招聘工作小組按照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2、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對考察人選進行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體檢不合格的,不予錄用,按面試成績依次遞補。
3、中心人事部門和用人部門負責人負責對體檢合格的考察人選進行考察。
4、中心主任辦公會綜合面試、體檢、考察結果,決定擬錄用人選。
四、招聘結果的公示方式和時間
(一)公示方式:在中國水勢等相關網站公示。
(二)公示時間:研究確定擬錄用人選后公示7個工作日。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1、做好保密工作。中心招考工作中嚴格按照有關保密規(guī)定執(zhí)行,面試試卷的傳遞、保管嚴格履行交接手續(xù),杜絕泄密事故。凡與招考工作人員有親屬關系或有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情形的,嚴格實行回避制度。
2、加強考試監(jiān)督工作。中心紀檢監(jiān)察部門與中心人事部門共同組成公開招聘工作監(jiān)督小組。聯系電話:63204282,電子郵箱:rjczpz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