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信息中心(水利部水文水資源監測預報中心)招聘方案
按照水利部關于在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要求,根據工作需要,我中心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擬組織開展2019年度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各項規定。
二、組織領導
成立由中心領導擔任組長,人事處、紀委辦負責人組成的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公開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
三、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應屆統招畢業生(凡在入學前簽訂了定向培養和委托培養協議的定向生、委培生不屬于本次招聘范圍)。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6、京外生源應符合人社部辦理進京落戶政策規定的條件。
(三)招聘職位、條件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名,均為應屆畢業生,招聘職位、條件及人數如下:
1、行政管理(管理崗位)1人,京內應屆生源,行政管理、中文、法律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
2、項目管理(技術崗位)1人,京外應屆生源,信息技術相關專業,博士研究生。
3、網絡安全管理(技術崗位)1人,京外應屆生源,網絡和信息安全、計算機技術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
4、水文情報預報(技術崗位)2人,包括:①京內應屆生源1人,水文水資源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②京外應屆生源1人,水文水資源相關專業博士研究生。
5、水文水資源監測評價(技術崗位)1人,京外應屆生源,水文水資源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
四、招聘組織
應聘人員須參加水利部人才資源開發中心統一組織的2019年水利部所屬在京單位公開招聘考試。招聘公告發布、報名和公共科目筆試由水利部人才資源開發中心統一組織。資格審查、崗位能力筆試和面試工作由我中心自行組織,專業參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
五、實施步驟
1.報名和審核
由水利部人才資源開發中心統一組織發布招聘公告,中心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專業參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通過資格審查并完成繳費的人數與每個崗位招聘人數比例未達到3:1的,取消該崗位招聘。
2.考試
(1)公共科目筆試。通過資格初審且完成交費人員,參加水利部人才資源開發中心組織的公共科目筆試(公共基礎知識和綜合素質測試),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計入最后的總成績。
(2)崗位能力筆試和面試。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情況,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確定入圍人員名單,各崗位面試人員名單由水利部人才資源開發中心和我中心網站統一發布。我中心組織對入圍人員進行崗位能力筆試和面試,考察招聘崗位所需的綜合素質、崗位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3.確定擬錄用人選
按照崗位能力筆試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經中心主任辦公會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擬錄用人選,參加我中心組織的體檢。
4.考察體檢
中心人事處負責對擬錄用人選進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員,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進行體檢。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體檢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5.公示入職
對擬錄用人選在相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錄用的,報水利部人事司審批后,中心人事處辦理相關入職手續。
六、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組織與舉報受理方式
中心人事、紀檢部門組成公開招聘工作監督小組。
舉報受理電話:63202432
電子郵箱:rsc@mwr.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