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東營利津縣北宋鎮遴選村級網格員77人簡章
來源:中國.利津
2019-02-16 10:42:34
北宋鎮遴選村級網格員簡章
為進一步統一規范基層網格員遴選程序,根據市縣相關文件精神,制定本簡章。
一、遴選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以行政村為單位公開報名,村組織推薦,鎮統一考核,擇優選用的辦法。
二、崗位和數量
遴選72個行政村村級網格員共77名(其中五莊村、張潘馬村、三岔村、大蓋村、侯王村因1000口人以上選用2名,其余村各選用1名)
三、遴選范圍、條件
(一)參加遴選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18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出生日期截止時間為:1969年2月15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本村戶籍且長期在村內居住的村民,能熟練操作電腦和智能手機;
2、具有較高的群眾威信,熟悉、適應村務工作、群眾工作;在從事農業生產之余時間充足,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和文字語言表達能力;
3、遵紀守法,思想品行端正,工作認真負責,責任心強,有規矩意識;
4、除“三職”干部(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村文書)以外的村“兩委”成員、曾從事村級人民調解工作、信訪信息聯絡員工作、計生主任、婦聯主席、退役軍人等群眾基礎好、業務能力強、熟悉網格情況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出生日期截止時間為:1964年2月15日以后出生),中共黨員、入黨積極分子在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選用。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村民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村民;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村民;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村民;
4、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3年、辭職末滿1年的村民;
5、曾發生過非正常信訪的村民;
6、參與邪教組織的村民;
7、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由利津縣政和勞務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四、遴選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采取個人報名、村支部推薦的方式,統一到本村黨支部報名,由村黨支部初步審核上報工作區,集中報利津縣政和勞務有限公司。
2、報名時間:2019年2月15日上午8:00至2019年2月19日下午5:00
3、報名辦法:符合條件的村民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薄、畢業證、3張1寸近期免冠照片等有效證件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填寫報名登記表。
4、資格審査:由鎮紀委、黨建辦、綜治辦、派出所、信用社、計生辦等相關部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二)考試
1、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總分為100分,根據選用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筆試成績按30%計入總成績。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由面試評委進行當場打分,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能力,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按70%計入總成績。
3、筆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對弄虛作假的人員,一經發現,取消考試資格,已經被選用的予以解除勞務協議。
五、體檢與考核
1、根據綜合總分排名順序,按與本行政村擬選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
2、體檢: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到指定醫院參加集中體檢。體檢人員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資格。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3、審核:對體檢合格的擬選用人員,由定向服務單位進行審核,并對報名資格條件進行復核,審核不合格的不予選用。
4、體檢、考核不合格的、或有其他放棄等情況的,按報考本行政村人員中總分排名依次遞補。
六、辦理選用手續
1、公示:在指定網站或在相應的網格區域內對擬選用人員公示5個工作日。
2、選用:公示結果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選用的,按規定與利津縣政和勞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務協議。三個月內經鎮政府反饋不合格或不適應本工作的人員予以解除勞務協議,因此造成的空缺,根據總成績名次依次遞補。
3、待遇:按照被選用人員提供勞務情況支付勞務費,每月為一個結算周期(每月約1500元左右)。
4、保險:由利津縣政和勞務有限公司統一組織被正式選用的人員繳納意外傷害保險。
七、其他
其它未盡事宜,由北宋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北宋鎮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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