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國家民委機關服務局招聘公告
根據《國家民委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機關服務局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結合我局實際,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機關服務局是國家民委機關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負責國家民委機關的后勤服務和保障工作,日常工作有物業管理、交通保障、餐飲、醫療、文印、會議服務等,為民委工作的開展提供后勤保障。辦公地點是北京市復興門內大街甲49號。
二、招聘職位
機關服務局綜合處文秘人員1名。
三、招聘條件和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具有良好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服從組織安排;
3.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后勤服務工作;
4.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具體要求
1. 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 具有北京市戶口;
3. 年齡在40周歲以下;
4. 中共黨員;
5.具有三年以上文秘工作經歷和一定的公文寫作能力。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應聘人員需填寫“機關服務局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應聘報名表”(見附件),并通過發送電子郵件進行網上報名。
報名截止日期為2019年2月26日。
(二)資格審查
按照招聘條件和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參加筆試。
(三)筆試和面試
電話通知符合招聘條件人員參加筆試。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名額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電話通知)。未入選面試人員不另行通知。
筆試和面試初步定于2019年3月進行,筆試和面試時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和相關證明材料。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
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通知擬聘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如有體檢不合格者,按排名次序遞補;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進行考察,并查閱干部人事檔案,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確定擬聘人選和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并在招聘公告范圍內公示7個工作日。
(六)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履行報批手續后,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轉正定級,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
(七)相關待遇
享受國家和我局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五、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甲49號,機關服務局綜合處
郵政編碼:100800??
電子郵箱:
聯 系 人:吳曉梅
聯系電話:010-66508269
機關服務局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