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博湖縣便民警務站招聘37人公告
為加強博湖縣便民警務站建設,經縣委、縣人民政府批準,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7名便民警務站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按照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職位自愿報名,擇優錄用。
二、報考條件
1、年滿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3年2月16日至2001年2 月16日期間出生,退伍軍人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即1978年2月16日至2001年2 月16日期間出生)資格審查時實際年齡以身份證原件標注的出生日期為準。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其中退伍軍人學歷不限)
3、具有正常履行報考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經國家、省(區、市)、自治區(含兵團)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畢業證書,軍隊院校函授畢業生須是部隊服役期間入學的人員。
5、具有符合報考職位的其他全部條件;
6、已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正式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7、目前在崗的巴州公安事業性崗位工作人員及離崗不滿一年的公安事業性崗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三、招考程序
報考崗位分為報名與資格審查、面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與政審、公示、聘用。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采取本人現場報名的方法,報名時須攜帶:(1)身份證原件;(2)畢業證原件(大專及以上學歷需提供學信網打印二維碼學籍證明);(3)戶口本原件;(4)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并如實填寫《博湖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便民警務站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二);(5)部隊退役士兵須提供退役士兵證原件及復印件(以上提供的材料均需復印件各1份)。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地點:博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人力資源大廳。
3、報名時間:2019年2月16日10:00—招滿為止。
本次招聘結束后,若有空缺職位,將繼續招錄,本簡章今年內長期有效,招滿為止。
4、收費標準:根據自治區物價局新價非字[2000]25號文件規定,報名費每人15元,考試費每門40元。
5、資格審查: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時進行,招聘工作人員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所填寫信息和提供的材料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凡提供虛假報告申請資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
6、每位考生只可報考一個崗位,回族考生可報考漢族崗位。
7、具體要求詳見《博湖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便民警務站工作人員職位表》(見附件一)。
(二)面試
1、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詳見博湖縣黨政信息網公示公告 http://www.xjbh.gov.cn。
參加面試的考生,須在正式面試開考前50分鐘到指定的候考地點集中。規定時間未到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2、面試以結構化面試方式為主。
3、面試成績當場宣布。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4、面試一律使用國家通用語言答題。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
(三)體能測試
報考人員須按要求由縣公安局負責組織體能測試。招錄1至3人的職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測試人員;招錄3(含3人)至10人的職位,按照按照1︰2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測試人員;招錄10人(含10人)以上的職位,按照1︰1.5的比例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能測試人選。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體能測試。成績當場公布,不合格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體能測評標準按照《博湖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便民警務站工作人員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見附件四)執行。
體能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體檢
1、體檢組織和標準
根據筆試、面試和體能測試綜合成績,按招考職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由縣公安局組織,具體標準參照《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附件三)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人員根據報考職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
2、體檢要求
體檢不合格,本人申請復查的,可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復查,復查有明確結論的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錄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職位總成績依次遞補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負擔。
(五)考察與政審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由縣公安局及人社局共同組織實施擬聘用人員的政審,填寫政審表,政審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政審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成績依次遞補,政審結束后,根據面試、體能、體檢、政審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后,按照有關規定在博湖縣黨政信息網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的,下發聘用文件,辦理相關手續;公示期間有影響聘用的問題的,查清問題,確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問題一時無法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調劑
凡無遞補人員造成的職位空缺,進行調劑。調劑時族別不限。
(七)公示、審批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面向社會公示無異議后,由人社局下發聘用文件,用人單位統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新聘人員須服從工作安排,按規定時間報到,未報到和不服從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監督、紀律及其他要求
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考工作全過程實施監督,招聘機關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社會各界和考生的監督,秉公辦事,確保招考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資格審查驗證工作將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始終,對違規招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已聘用的人員,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本《簡章》規定的時間、地點及其他事項,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六、本《簡章》未盡事宜由博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博湖縣公安局共同研究后決定。
咨詢電話:博湖縣人社局(0996-6621863)、博湖縣公安局(0996-6627226)
監督電話:博湖縣紀委監委(0996-6626555)
附件一:博湖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便民警務站工作人員職位表.xlsx
附件二:博湖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便民警務站工作人員報名表.xls
附件三: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doc
附件四:博湖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便民警務站作人員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doc
博湖縣公安局
2019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