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滄州市第一中學招聘工作人員20人公告
來源:河北省滄州市第一中學
2019-02-20 08:48:53
滄州市第一中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冀人社發〔2011〕9號)和《中共滄州市委組織部、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滄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滄人社字〔2011〕13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2018年招聘工作人員計劃,經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根據招聘計劃,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招聘對象、招聘數量、崗位和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招聘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體育、通用技術教師為2018屆及以前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2、招聘護理崗位人員為2018屆及以前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畢業生,且必須取得護士執業資格證。
所有崗位應聘人員必須具有就業報到證(國外留學人員需經認證)。戶籍不限。
(二)招聘數量、崗位
根據上級批準的招聘工作人員計劃,此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0名。具體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詳見《滄州市第一中學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報考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教師的年齡需在18周歲以上(2001年2月11日以前)40周歲以下(1979年2月11日以后);報考體育、通用技術教師及護理崗位的年齡需在18周歲以上(2001年2月11以前)35周歲以下(1984年2月11日以后)。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5、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等條件;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按《崗位信息表》要求確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尚在規定的服務期限內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全日制普通類的在讀學生不在招聘范圍;
6.法律、法規、政策文件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定。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現場報名時間: 2019年2月21日——2019年2月2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
地點:滄州一中新校區(上海路南側)滄州市第一中學行政樓六樓會議室。
聯系人:律榮慶 鄭敏
電話:0317——2130705 2130707
3、報名要求
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者需下載并填寫《滄州市第一中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資格審查表》(附件2)一式兩份,并帶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國外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由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教師資格證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4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到指定報名地點報名。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4、資格審查
由滄州市第一中學招聘小組工作人員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
5、準考證發放
報名合格人員到滄州市第一中學辦公室領取筆試準考證(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要求報考人員本人持身份證領取準考證(需他人代領的必須出示報考人員和代領人身份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棄考。
6、考試比例:崗位報考人數與該崗位的招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減少或取消該崗位招聘人數。對于緊缺專業崗位,經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可適當放寬,但必須形成有效競爭。
(二)考試
1、形式
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
2、筆試
考試范圍及內容:為所報崗位相應學科的專業知識。考試時限120分鐘,滿分為100分。筆試結束后根據招聘計劃和筆試分數確定合格分數線,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筆試時間:具體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特別提醒:部分試題、試卷可能采用答題卡,務必準備專用文具。
3、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
依據計劃招聘人數與考生從高分到低分的筆試成績排名,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合格分數線以上少于規定人數或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教師崗位面試比例達不到1:3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其他教師崗位通過面試進入下一環節人員的最低面試成績。
(2)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方式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體育、通用教師崗位,面試采用講課方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時間每人不超過15分鐘。
護理崗位面試采用答辯方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時間每人不超過15分鐘。
4、最終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三)資格復審
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依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等額確定資格復審人選。如末位總成績并列并超計劃時,依次按面試成績、全日制學歷、后取學歷高低順序排序確定。若仍無法區分高低,則采用面試加試予以區分。在此后的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發現問題需要遞補時,出現總成績并列的,也按此排名辦法確定。
由招聘辦對取得復審資格人選的報考條件、個人檔案等相關資料進行審核。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資格;逾期不提交資格復審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四)體檢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體檢環節。體檢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費用自理。體檢出現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員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員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六)公示
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滄州市第一中學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公示期間放棄聘用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名順序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四份,報市人社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紀律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監督。對違反招聘紀律和規定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五、有關問題
(一)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二)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機制,考生必須對提交的報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附件:
201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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