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泉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聘11人通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結合教學和管理工作需要,泉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以下簡稱泉州幼高專)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1名研究生以上學歷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詳見《2019年泉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研究生學歷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及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2.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平臺查詢有失信記錄的人員;④現役軍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⑥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招考時要求服務期且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或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報考者在報名時不是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或聘用資格。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二)其他條件說明
1.碩士研究生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即1983年3月6日以后出生)。
2.本次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取得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7月31日。
3.本次招聘崗位均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學歷,是指考生通過參加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于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后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留學歸國人員、香港或澳門地區學習人員以及取得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相關學歷的人員,其學歷認定按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4.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招聘崗位有學位要求的,報考人員取得的學位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簡稱學位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5.招聘崗位專業要求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所學專業與所列專業一致者方可報考;專業要求中的"××類",以《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8年)》(附件4)中"××類"所列專業的人員方可報考。每名報考人員限定報考一個崗位。考生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載明的專業為準。
三、報名、資格初審及考試時間
(一)報名
1.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人員應下載、填寫《報名登記表》(附件2),并攜帶打印后的《報名登記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到現場進行認證報名,并繳納報名費人民幣80元。
2.現場報名時間和地點
現場報名時間:2019年3月6日—3月8日。
現場報名地點:泉州市幼高專東海校部行政辦公樓5樓B507室(乘車路線:乘21路、30路、39路公交車到“醫大二院東海院區”站下)。
3.報名所需材料
(1)身份證;
(2)《報名登記表》;
(3)本科及研究生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
(4)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
(5)就業推薦表(應屆畢業生);
(6)就業報到證(未就業的往屆畢業生);
(7)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已正式就業的在職人員);
(8)本人所取得的其他相關資格證書和獲獎證書等。
以上材料均包括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原件現場核對后退還報名者本人。
(二)資格初審
泉州幼高專人事處負責對應聘人員所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核合格者準予參加考試,并通知考生本人。每位報名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者應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附件2),所提供的材料應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四、考試及考核
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1:3的原則上應減少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崗位的招聘計劃。情況特殊的,由我校商人社部門研究同意后方可開考。
(一)考試
技能課教師崗位采用專業基礎(試講)與技能測試相結合的形式。其中,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方為合格。各崗位的考試項目、分數比值和時間安排詳見《考試項目安排表》(附件3)
輔導員崗位采用筆試(崗位相關知識測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面試人選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筆試成績合格線為5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為面試人選。招聘計劃數與面試人數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其中,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方為合格。各崗位的考試項目、分數比值和時間安排詳見《考試項目安排表》(附件3)。
綜合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70分,未達到合格線者不予聘用。考試成績在泉州幼高專網站發布。
考試時間:2019年3月14日、15日
考試報到地點:行政辦公樓三樓會議室。
(二)考核
1.考核人選的確定
根據招聘計劃數,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考核對象,若同一崗位有2個及以上報考者綜合成績相同,教師崗位取技能測試成績較高者進入考核,輔導員崗位取面試成績較高者進入考核。
2.考核方式和內容
由紀檢監察部門、黨務部、人事處及招聘部門根據崗位性質采取談話、查閱檔案、學歷(學位)驗證以及計生、綜治情況調查等方式對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以及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對象屬于機關或國有企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的,應于考察時提供具有審批權限的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同意辭職證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
五、體檢、公示及聘用
(一)體檢
考核合格者由我校人事處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福建省公務員考錄現行標準執行。參加體檢人員應按通知時間準時參加集中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聘用資格,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二)公示及聘用
考核及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在泉州幼高專網站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經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由泉州幼高專按有關規定與考生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實行合同管理,試用期三個月。享受國家事業單位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項
(一)考生在考核、體檢、公示等環節因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而造成崗位空缺的,在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結果面向社會公示。
(二)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試紀律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有關規定執行。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教育局、市人事行政部門及本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95-22781630、22112393 、28067158。
(三)本次公開招聘的相關信息將通過泉州幼高專網站向社會發布,報考人員應隨時關注網站查看有關招考信息。因未及時關注網上相關信息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四)報考人員應完整、仔細閱讀本通告后方可報名。因未完整、仔細閱讀本通告相關規定而影響應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五)考生如有相關問題請咨詢泉州幼高專人事處。電話:0595-28980193。
(六)本通告未盡事宜由泉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負責解釋。
附件4: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8年).docx
泉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