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招聘輔警31人公告
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關于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政審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
二、招聘人數
本次共招聘警務輔助人員31名,其中男性16名,女性15名。
三、用工形式
聘用合同制用工。
四、工作地點
南充市轄順慶、高坪、嘉陵三區。
五、應聘條件:
(一)報考者應具備的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2.年齡在18-30周歲(1989年3月至2001年3月期間出生);
3.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
4.男性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身高160cm及以上。
5.身心健康,體檢合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5.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能報考的情形。
六、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 報名時間:2019年3月4日至3月8日(上午8:50-11:30;下午15:00—17:30)。
2.報名地點: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四樓政治處(順慶區馬市鋪路139號)。
3.報名要求: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個人簡歷、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張報名。報考者不得隱瞞有關問題或提供、填報虛假信息及資料。
凡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報考資料的,以及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以及提供虛假證件資料的,一律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擔。
(二)考試。
1.筆試。筆試內容為時事政治、法律法規常識、文字寫作能力。
2.心理測試。心理素質測試與筆試同時進行,成績分合格與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考試環節。
3.面試。面試采用現場答辯的方式進行,內容包括舉止儀表、語言表達、反應及應變能力、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等。根據參考人員筆試成績和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入圍人員。
4.成績計算。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三)體能測試。體能測試按照《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行,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試不合格。體能測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四)體檢。根據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名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資格。
(五)政審。由考察對象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有無違法違紀犯罪記錄的書面證明。對政審不合格出現的缺額,按程序依次遞補,遞補人員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
(六)公示、聘用。考試、體檢、政審、體能測試合格人員,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反映或有反映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
七、工資待遇
工資標準按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輔警工資管理辦法執行,按規定繳納“五險一金”。
八、紀律與監督
在招聘工作中,嚴格執行人事工作紀律,嚴肅考風考紀,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舉報監督電話:260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