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南海口市龍華區專職人民調解員招聘54人公告
因海口市龍華區司法局工作需要,委托海南紅海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簡稱紅海人力)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4名專職人民調解員,派遣至海口市龍華區司法局,由海口市龍華區司法局統籌安排至龍華區各級人民調解委員會從事專職人民調解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崗位職責
(一)專職人民調解員54名,分配崗位如下(具體請看附件):
(二)崗位職責
專職人民調解員職責:
1.積極參與矛盾糾紛排查,對排查發現的矛盾糾紛線索,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
2.認真開展矛盾糾紛調解,在充分聽取當事人陳述和調查了解有關情況的基礎上,通過依法、依理、說服、教育,規勸、疏導等方式方法,促進當事人平等協商,自愿達成調解協議。
3.做好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注重通過調解工作宣傳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紀守法,弘揚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
4.發現違法犯罪以及影響社會穩定和治安秩序的苗頭隱患,及時報告轄區公安機關。
5.主動向人民調解委員會報告矛盾糾紛排查調解情況,認真做好糾紛登記、調解統計、案例選報和文書檔案管理等工作。
6.自覺接受司法行政機關指導和基層人民法院業務指導,嚴格遵守人民調解委員會制度規定,積極參加各項政治學習和業務培訓。
7.認真完成司法行政機關和人民調解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工資待遇
專職人民調解員 2500 元/人/月(含基本工資、個人應繳納的五險一金);4-10 月份按國家法律相關規定發放 300元/人/月的高溫補貼。對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工作者聘任為專職人民調解員的,按規定不再購買“五險一金”,從其工資中扣除400元/年用于購買人身意外商業保險。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須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遵守黨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公道正派、德高望重、會做群眾工作、調解工作能力強、熱心人民調解工作。
2.身體健康,年齡 22 歲至 35 歲,有一定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能熟練操作計算機。公開招聘的專職人民調解員一般應具有國家承認大專以上學歷,退役軍人可適當放寬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工作者、退役軍人優先選聘。
4.品行端正、遵紀守法,沒有參加過邪教組織、未曾受過刑事處罰等不良行為。
5.應聘龍泉鎮、遵譚鎮、龍橋鎮、新坡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及其下屬村(居)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專職人民調解員,應實際居住在當地。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 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 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開招聘程序分為:公開報名、資格審查、考試(筆試、面試)、公示、體檢、簽約六個環節。為了保證招聘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招聘全程信息通過官方微信公眾平臺上公布,請考生們隨時關注。
(一)公開報名:
(1)報名形式:本次公開招聘報名免費,采用現場報名和網絡報名方式進行,一人一崗位報名(崗位按主城區、龍橋鎮、龍泉鎮、遵譚鎮、新坡鎮各為一崗位,錄用后由區司法局統籌分配至各級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應聘者須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攜帶填寫好的報名表前往報名地點或網絡報名。
網絡報名:將下述材料掃描或電子版發送至:hhzpb@sina.com,郵件主題及附件命名為“龍華區司法局+姓名”
注意:每封郵件必須將全部資料打包發送,不可分多封郵件分開發送。資料不全、掃描件模糊不清、郵件發送方式及格式不正確、不符合規定的,不予以資格審查,且不另做通知。
(2)報名地點:海口市龍華區文華路13號興力國際大廈21室
(3)報名時間:2019年 3月4日至3月 6日上班時間,過期恕不接受報名。(上班時間9:00-11:30,14:00-17:00)
(二)報名要求:
(1)持《報名登記表》、本人戶口本(首頁及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復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相片3張進行報名,其他若有獲獎證書或駕照等可攜帶原件及復印件報名;
(2)考生應如實反映本人情況,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執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它材料獲得考試或聘用資格的,一經發現,一律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3)資格不符、材料不全者謝絕報名;
(4)聯系電話:68568089;68514355;68527408
(5)監督投訴電話:66568339;13698903538
(三)資格審查
報名階段根據招聘崗位任職條件,接受符合條件人員報名。報名工作結束后,對審查報考者進行初步資格審查,考生應如實反映本人情況,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執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它材料獲得面試或聘用資格的,一經發現,一律取消面試和聘用資格。
(四)筆試。組織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行筆試,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筆試實行閉卷考試,筆試內容及范圍:公共基礎知識及崗位專業相關知識,具體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擬招聘崗位 1:2 的比例從高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
注:本次考試未指定任何教材及培訓班,請各位考生依據考試范圍自行進行復習,謹防上當受騙。
(六)體檢和資格復查。根據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排名,按擬招人數1∶1 的比例,按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體檢費用由體檢人員自行承擔。對體檢合格人員,由龍華區司法局與紅海人力雙方共同進行資格復查。
(七)公示錄用。對經體檢、資格復查合格的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2天。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但經查證不屬實的人員確定為錄用人員;因體檢不合格或本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缺位時,在參考人員中按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簽約。體檢合格人員經過公示無異議后,與紅海人力簽訂《勞動合同》。
四、用工形式
聘用人員與紅海人力簽訂《勞動合同》,派遣龍華區司法局統籌安排至各級人民調解委員會從事專職人民調解員工作。
五、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須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及違反回避制度等問題的行為發生,對違反考試規定及聘用紀律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凡在規定時間,未按規定參加考聘的,或不服從錄用分配的,均視為自動放棄。
六、特別說明
(一)招聘全程由海南海南紅海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組織并實施,海口市龍華區司法局監督小組監督指導,招聘全程接受全社會監督。
(二)應聘者應保持所留聯系方式暢通,若因通訊聯絡不暢造成無法聯絡到應聘者,視為應聘者自愿放棄應聘。
海南紅海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