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鞍山臺安縣勞動監察局招聘10人公告
關于臺安縣勞動監察局公開招聘臨時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的勞動報酬權益,落實在工程建設領域健全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源頭治理長效機制。加強我縣建設項目欠薪隱患動態監管,做好建設項目拖欠工資的預警防范工作,經縣委、縣政府同意,臺安縣勞動監察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臨時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員身份
臺安縣勞動監察局對聘用臨時工作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被聘用人員與勞動監察局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 2 年。合同期內,被聘用人員如有違反合同約定,違規違紀或不履行工作職責,以及其它原因不適應工作的,按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解聘。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可解除勞動關系或辦理續聘。
二、福利待遇
1、被聘用臨時工作人員月工資待遇為2000元(扣除五險后)。
2、被聘用人員休假月休8天,如因工作原因無法休息時,事后可安排調休。
三、招聘人數
招聘臺安縣勞動監察局臨時工作人員10人。
四、招聘條件
1、熱愛勞動監察工作,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黨、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忠于職守,在辦案中堅持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廉潔奉公,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局里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
2、男性,臺安戶籍,年齡在20—35周歲(1984年3月1日至1999年3月1日之間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專(含)及以上學歷(低保家庭、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大學生和“三支一扶”人員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含)及以上學歷同時符合其他條件,可免試直接錄用);
4、身高160cm以上;
5、語言肢體無殘疾、無障礙;
6、免試人員超出招聘人數時考試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由人社局負責)
在臺安縣電視臺、臺安縣報、臺安縣人民政府網站、微信平臺發布招聘公告。
(二)組織報名(由人社局負責)
1、報名時間:2019年3月4日至2019年3月8日;
2、報名地點:臺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聯系電話:0412—4890303;
3、所需材料:報考者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復印件及在學信網查詢并打印畢業證、學位證驗證碼,近期2寸紅底同版免冠彩色照片3張;
4、填寫《臺安縣勞動監察局臨時用工人員報名登記表》。
(三)資格審查(由人社局負責)
1、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步進行;
2、方式:按照規定的條件和要求統一對報名者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發給《準考證》;
3、報名人員如提供虛假材料取消考試資格。
(四)筆試階段(由人社局負責)
(1)時間:另行通知;
(2)地點:另行通知;
(3)考試內容: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4)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入體檢,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者,依次按照學歷高低、畢業時間先后和工作經歷順序確定體檢人選。
(五)體檢階段(由人社局負責)
1、時間:另行通知;
2、地點:另行通知;
3、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知標準(試行)》中的部分項目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未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進行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額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六)政審階段(由人社局負責)
1、時間:另行通知;
2、方式:政審主要內容包括:年齡、戶籍、現實表現及其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材料等。政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額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七)公示(由人社局負責)
在臺安縣人民政府網站對擬聘用的臨時工作人員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
(八)試用期考核(由勞動監察局負責)
公示期滿無異議,縣勞動監察局對被聘用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和工作實際考核,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待遇為月工資1000元。
(八)簽定合同(由勞動監察局負責)
試用期滿一個月,縣勞動監察局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二年,試用期不合格者將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咨詢電話:0412-4890303
臺安縣勞動監察局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