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楚雄市高中緊缺學科教師招聘3人公告(3號)
來源: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03-04 16:25:51
楚雄市2019年高中緊缺學科教師公開招聘公告(3號)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緊缺學科人才隊伍建設,提高高中教育教學水平,按照《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楚雄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的通知》(楚人社發〔2013〕16號)規定,為做好我市2019年高中緊缺學科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現將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原則,以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為目標;
2.堅持所學專業與所需崗位對應原則;
3.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楚雄市2019年計劃公開招聘高中緊缺學科教師3名,具體招聘人數、崗位、條件詳見《楚雄市2019年高中緊缺學科教師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2019年3月1日)》。
三、招聘時間、地點
2019年3月14日在云南師范大學進行現場招聘。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或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規定的招聘條件(詳見附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報名: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
2.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4.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二)具體條件
1.本科限招:
(1)《教育部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的通知》(教研函〔2017〕2號)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2018年、2019年畢業的具有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的畢業生;
(2)全國高等師范院校2018年、2019年畢業的具有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的畢業生;
(3)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專業2018年、2019年畢業的具有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的畢業生。
2.研究生學歷的不限畢業年份,但本科學段必須為全國高等師范院校畢業或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專業畢業,且具有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
3.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均不得參加招聘。
五、招聘方式及相關程序
本次招聘由楚雄市2019年高中緊缺學科教師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織實施。采取到高等院校舉辦的現場招聘會上按照規定程序,公開、平等、競爭、擇優選拔優秀畢業生。
(一)發布招聘公告
楚雄市2019年高中緊缺學科教師公開招聘公告在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現場招聘學校網站上公開發布。
(二)組織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應聘者在校內招聘點現場報名,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步進行。應聘者按以下要求提供自薦資料,領導小組根據應聘者的自薦資料審核應聘者是否符合崗位招聘條件。
1.2019年畢業的應聘者必須持學校出具并蓋有公章的2019屆畢業生證明(包括姓名、性別、民族、政治面貌、出生年月、入學時間、畢業時間、所在系及專業、生源地或戶籍地等)、教師資格證、本人身份證、就業推薦表、在校期間學習成績證明、獲獎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等。
2.除2019年畢業的應聘者需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本人身份證、就業推薦表及其他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等。
3.教師資格證書正在辦理的應聘者,需提供辦理部門證明。
4.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專業畢業生需提供由學校出具的所學專業為師范類專業的證明。
為方便報考學生,2019年畢業的應聘者報名時可持所在學校就業指導部門加蓋公章的證明,但在資格復審時不能提供畢業證、就業報到證原件和個人檔案等崗位要求材料的,取消聘用資格,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
(三)現場測試
現場測試由領導小組組建專家考評組在相關部門的監督下按照《楚雄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的相關規定對參加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專業素質進行測試,確定綜合成績。
(四)簽訂協議
由領導小組根據此次參加招聘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初步擬聘用人員,并簽訂就業協議。
(五)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初步確定的擬招聘人員畢業后進行,由市教育局會同招聘學校再次對照招聘公告要求及考生提供的證明材料原件,審核考生是否符合招聘資格條件。如不能按時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書原件或提交材料與崗位要求不符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資格復審合格,方能進入體檢環節。
(六)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相關規定執行,體檢合格者,方能進入考核環節。
(七)考核
依據畢業生檔案及現實表現等對擬聘用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誠信記錄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方能確定為擬聘用人選進行公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考核不合格:
1.參加違反法律規定或破壞公共秩序等活動的;
2.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3.組織紀律渙散,經常遲到、早退、曠工、不堅守工作崗位的;被辭退、開除公職的;
4.因政治、經濟和其它問題正在受審查尚未有結論或有結論但不適宜在事業單位工作的;
5.因工作失職或不負責任,給黨和政府的聲譽和國家財產造成嚴重損失的;
6.思想作風不正,撥弄是非,制造矛盾,破壞團結,造成不良影響的;
7.違反紀律,泄露黨和國家機密的;
8.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9.因其它問題不宜進入招聘單位的。
(八)擬聘用人選公示
體檢、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在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九)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市人社局上報州人社局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
六、聘后待遇及管理
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待遇,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辦理續聘手續。
七、聯系及監督電話
聯系電話:0878-3016874
監督電話:0878-6550178、0878-3389685
八、其他未盡事宜按照《楚雄市2019年高中緊缺學科教師公開招聘工作實施方案》執行。
楚雄市2019年高中緊缺學科教師
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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