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市炎陵縣面向應屆生招聘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印發《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湘人社發[2019]1號)和《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實施意見》(湘辦發[2017]4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擬面向全日制高等師范院校(含綜合大學師范專業或教育院系)2019年應屆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優秀畢業生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教師3名。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招聘計劃(詳見附表1)
三、用人單位簡介
炎陵縣地處湘東南邊陲、井岡山西麓,是中華始祖炎帝神農氏歸根之地。境內有衡茶吉鐵路和衡炎、岳汝、炎睦三條高速公路通過,交通便捷。全縣現有公辦高中1所,職業高中1所,初級中學7所,九年一貫制學校9所,小學10所,教學點9所,公辦幼兒園16所。
四、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1年3月6日以前出生)至35周歲以下(1984年3月6日以后出生);
7、愿意在炎陵縣最低服務三年以上(含試用期)。
8、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亊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亊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亊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亊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亊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6)現役軍人、全日制在讀非2019年應屆師范畢業生、公費定向師范畢業生;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二)具體崗位條件見附件1
五、招聘范圍
此次招聘面向全日制本科師范院校(含綜合大學師范專業或教育院系)2019年應屆師范類本科學歷及以上優秀畢業生。招聘在衡陽師范學院、湖南師范大學設立報名點。
六、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布
招聘公告可通過如下網站查閱,公告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株洲市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zhuzhou.gov.cn)、
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zhuzhou.gov.cn/)、
炎陵縣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hnyanling.gov.cn)、
湖南師范大學就業信息網(http://job.hunnu.edu.cn)、
衡陽師范學院就業信息網(http://jy.hynu.cn)。
各環節招聘信息在炎陵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
1.時間、地點安排。
(1)湖南師范大學報名點
時間:3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點:湖南師范大學就業辦(湖南長沙岳麓區瀟湘中路122號)
(2)衡陽師范學院報名點
時間:3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點:衡陽師范學院東校區數學樓(湖南省衡陽市珠暉區衡花路16號)
2.報名要求
實行現場報名確認(不接受電話報名、網上報名、他人代替報名)。報名時,自行下載、打印填寫并攜帶《株洲市炎陵縣2019年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和《株洲市炎陵縣2019年面向高校應屆師范畢業生招聘教師學業情況鑒定表》(見附件3),同時攜帶個人有效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或《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普通話等級證(語文教師須二甲及以上、其他學科教師須二乙及以上等級證)原件與復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相片3張進行現場確認。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必須于2019年7月1日前交驗原件,未能按時提交的取消聘用資格。
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相關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應聘資格。
(三)資格審查
1、由工作人員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與現場報名確認同時進行。
2、對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者,考試前一天在考點發放《準考證》,應聘者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
(四)組織考試
1、開考比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
2、考試方式:采用口頭答辯和上微型課相結合的方式。
(1)口頭答辯:時量為5分鐘/人,成績滿分為100分。
(2)上微型課:時量為12分鐘,成績滿分為100分。微型課的備課時量為15分鐘。除答辯成績低于70分(不含70分)者不能參加微型課外,根據該崗位考生口頭答辯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微型課人選,若沒有達到1:3的人選,則全部參加微型課,口頭答辯成績并列者均參加微型課。
3、考試時間、地點:詳見炎陵縣人民政府門戶網2019年3月30日公告。
4、成績合成:
綜合總成績=口頭答辯成績×30%+微型課成績×70%
口頭答辯、微型課、綜合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五)確定擬聘對象、簽約。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簽約對象。綜合總成績相同的以微型課成績高的排前,微型課成績都相同者,增加板書環節,按板書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聘對象。綜合總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錄用。
現場簽訂就業協議書和履約協議書。
簽約地點:考點現場
簽約時間:所有考生上完微型課后
(六)體檢與考察
簽約考生參加體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實施。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除須當場復查項目外,可在接到通知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已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和履約協議書。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重點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遵紀守法、在校表現等方面的表現。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者,按應聘綜合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兩次。
(七) 公示與聘用
1、根據綜合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炎陵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炎陵縣教育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人社部門審定。
2、新錄聘教師統一分配到城區學校工作。
3、被聘用人與用人學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在炎陵縣服務最低期限為三年(含試用期),并簽訂服務承諾書。
七、監督機制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咨詢電話:0731-22036202(炎陵縣教育局)
地址:株洲市炎陵縣霞陽鎮井岡路22號(炎陵縣教育局政工股202室)
監督電話:0731-22542803(炎陵縣人社局)
0731-26220016(炎陵縣紀委監委)
0731-28681082(市人社局)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炎陵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株洲市炎陵縣2019年面向高校應屆師范畢業生招聘教師計劃及崗位條件
附件3:株洲市炎陵縣2019年面向高校應屆師范畢業生招聘教師學業情況鑒定表
炎陵縣教育局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