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烏海市海勃灣區衛生健康系統專技人才引進58人簡章
海勃灣區衛生健康系統專業技術人才引進簡章
為加大全區衛生健康系統人才引進力度,加強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提升服務水平,更好地滿足群眾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現面向社會公開引進衛生健康系統專業技術人員58名,有關事項如下:
一、引進崗位及名額
共58名,具體引進崗位和要求詳見《海勃灣區衛生技術人員引進計劃表》。
二、引進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 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具備引進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醫師專業
取得全日制醫學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30周歲以下;畢業四年以上者需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取得中級職稱者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以下,學歷可放寬至大專及以上;取得副高及以上職稱的可不受年齡及學歷限制;具有在三級醫院工作5年以上經歷的學歷可放寬至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
(三)醫技
醫學影像:全日制醫學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30周歲以下;中級及以上職稱可放寬至大專學歷,45周歲以下。
康復醫學:全日制醫學院校大專及以上學歷,30周歲以下;取得康復醫師資格證者,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中級及以上職稱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
心理學醫師:全日制醫學院本科及以上學歷,需取得心理咨詢師(二級及以上)資格證書,30周歲以下。
檢驗:全日制醫學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30周歲以下;取得高級職稱者,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不受學歷限制。
(四)護理專業
1. 取得全日制醫學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30周歲以下;
2. 具有三級醫院5年及以上工作者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取得中級職稱者,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取得高級職稱者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上述條件中學歷可放寬至大專。
(五)藥學
全日制醫學院校本科學歷,年齡在30周歲以下并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
(六)下列人員不在引進范圍:
1. 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3. 曾因吸毒被管制人員;
4. 現役軍人;
5. 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申報的其他情形。
三、引進程序
(一)公開申報
1. 申報時間:2019年3月19日至3月2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2. 申報地點:
內蒙古醫科大學新華校區1號配樓二樓學生活動中心(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區新華大街五號)
3. 申報要求:
(1)每人限報海勃灣區所有人才引進崗位(專業)一個,不得重復申報。
(2)須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或院校出具學歷學位及畢業時間證明)、醫師執業資格證、職稱證原件及復印件、求職簡歷、獲獎證書等相關材料,近期1寸免冠彩色藍底照片2張,并填寫《海勃灣區衛生技術人員引進申報表》。
4. 資格審核。資格審核工作在申報現場進行,由用人單位組成資格審核組對申報人員的相關資料進行審核,合格者將通知參加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電話通知。
(二)考試
采取面試的形式,由考核組對申報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專業技術能力進行測評。
(三)體檢
體檢人員到指定醫院統一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國家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資格。無正當理由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棄權。
(四)遞補原則
公開引進工作組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等額遞補,且只遞補一次。
(五)考察
組成考察組對申報人員進行認真全面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德、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個人誠信等情況以及申報資格條件的真實性。考察不合格取消資格。
(六)公示
擬引進人員在海勃灣區政務網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公示時間為7天。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申報條件的,取消資格;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予引進,如經核實不符合申報條件的,取消引進資格。
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確定為引進人員。
(七)紀律和監督
烏海市海勃灣區衛生健康系統人才引進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海勃灣區衛健委監督舉報電話:0473-2059879
海勃灣區人社局監督舉報電話:0473-2059707
四、管理及待遇
引進人才在衛生健康委員會、人社局備案,實行合同管理,使用醫院總量控制數,除享受醫院同等人員工資待遇以外,還將按照《海勃灣區醫療衛生人才引進工作實施辦法(試行)》享受相關待遇。試用期為六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單位與引進人員簽訂引進合同。考核實行一年一考核,三年一簽訂。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引進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