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蘇泰州市直事業單位招聘13人公告
泰州市2019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及時補充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優化人員結構、提高人員素質,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精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市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事業單位10家,計劃招聘13人。各單位招聘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詳見《泰州市2019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3月14日至2001年3月18日期間出生);
4.具有各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學歷、學位;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5.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事業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崗位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有政策規定或協議明確2019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按照公布招聘事項、報名與資格初審、公共科目筆試、資格復審與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八個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照“事前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分別通過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泰州市人事考試網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崗位、體檢標準、專業參考目錄、政策解答等內容均在上述網站公布。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及時間
本次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
2019年3月14日09:00 — 3月18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
2019年3月14日09:00 — 3月19日16:00。
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
2019年3月14日09:00 — 3月20日16:00。
資格初審單位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
2019年3月14日09:00 — 3月22日16:00。
繳費確認時間:
2019年3月14日09:00 — 3月23日12: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聘主管部門(單位)資格初審,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負責資格審核的招聘主管部門(單位)陳述申辯,聯系方式詳見《崗位表》。通過初審即可進行繳費。繳費成功后,報名方為有效。報考人員須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報名費,報名費為100元/人。
報名網址:泰州市人事考試網www.tzrsks.com
2.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門(單位)負責。報名期間,各招聘主管部門(單位)應公布咨詢電話,并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專人值班,回答報考人員的咨詢,根據報考資格條件和崗位所需要求,依據網上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24小時內提出初審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說明理由;對填報材料不全或需報考人員補充說明的事項,應注明缺失或須補充的內容。
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審核單位應及時下載留存報考人員的報名信息,供面試前資格復審使用。
3.報名注意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報名流程、技術要求、電子照片處理要求、網上銀行繳費辦法等)均在報名網站公布,供報考人員查詢。報考人員如有疑問,還可向招聘主管部門(單位)及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電話咨詢。
(2)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和相關要求,按公告和崗位要求以及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在招聘全過程對自己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全責。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3)招聘主管部門(單位)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崗位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人員筆試、面試或聘用等資格。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4)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報考人員報考時,須符合《崗位表》中關于專業的要求。相關專業范圍的確定,請執行《泰州市2019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參考目錄》。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類別要求有差異、但本人認為是相近專業,可向招聘主管部門(單位)提出申請,招聘主管部門(單位)在審核所學課程的基礎上,對同意添加的,向市組織人社部門提出添加專業的申請。經批準后,由市組織人社部門及時在相關網站上發布,報考人員可按正常程序報名,招聘主管部門(單位)須及時審核。專業目錄添加截止時間為3月17日16:00。凡未提出添加,及招聘主管部門(單位)未同意或市組織人社部門未批準,最后沒有在網上公開添加的專業,不得作為可以報考的專業。
(6)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市組織人社部門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被取消崗位的報名成功人員,可重新登錄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名時間為:3月25日09∶00-12∶00。
(7)未進行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報名未通過。
4.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網上報名確認的報考人員要按規定時間到報名確認的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請報考人員妥善保存準考證,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均需要用到)。
時間:2019年4月17日—19日。
網址:泰州市人事考試網 www.tzrsks.com
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泰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0523-86891051)聯系。
(三)公共科目筆試
筆試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由省統一命題。
考試范圍參照《江蘇省2019年省屬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人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筆試時間:2019年4月20日9:00—11:30。
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統一筆試閱卷結束后,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參照省標準研究確定各類崗位的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將以百分制形式在泰州人事考試網公布,報考人員可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查詢。
(四)資格復審與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
公共科目筆試結束后,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不足3:1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面試。成績公布后7個工作日內,請報考人員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門(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2.資格復審
對面試人選,由招聘主管部門(單位)在發放面試通知書時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須提供的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應屆畢業生須攜帶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應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學校同意。
(2)社會人員須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
(3)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4)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
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原件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報考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主管部門(單位)陳述申辯。資格復審時需繳納面試費100元/人。
3.面試組織
面試環節,對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面試總分的60%;對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面試總分的50%。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總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后,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合成后的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五)體檢
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根據筆試成績確定,筆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加試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在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
體檢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門(單位)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86號)執行。
參加體檢的社會人員中,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其他人員須提供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進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門(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委組織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公務員局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65號)執行。
(七)公示
各招聘主管部門(單位)嚴格按照招聘相關政策和本《公告》的有關要求,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按職責分工報市組織人社部門審核后在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報考人員的監督。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因報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計劃缺額時,應按該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每個崗位只能遞補一次。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后,不再遞補。
(八)聘用審批
公示結束后,由招聘主管部門(單位)填寫《泰州市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備案表》(一式三份),附畢業證書、體檢表、考察表及崗位所需的資格證書原件,按規定程序報泰州市組織人社部門審批,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解除。
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定聘用合同,試用期(見習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
四、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堅持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本公告由中共泰州市委組織部、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本次公開招聘相關要求詳見《泰州市2019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政策解答》。
政策咨詢電話: 0523-86606567(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23-86886260(中共泰州市委組織部)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23—86891051,86896181(泰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監督電話:0523—86885399(中共泰州市紀委泰州市監委第五派駐紀檢監察組)
咨詢時間:工作日 09:00-12:00、13:30-17:30
指定網站: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rsj.taizhou.gov.cn
泰州市人事考試網 www.tzrsks.com
附件2.泰州市2019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政策解答
附件3.泰州市2019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專業參考目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