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市衛生健康委所屬事業單位招聘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關于印發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1〕10號)、《關于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7〕37號)要求,各單位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政策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自主開展公開招聘工作。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面向社會、雙向選擇、全面評價、擇優錄用的原則,確保將職業素質和專業素質過硬的畢業生及其高層次人員招聘到相應崗位,為我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條件和范圍
(一)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素質;
2.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
4.具備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范圍
1.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博士學歷、學位的人員,外省市引進人員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進規定;
2.2019年應屆本科、碩士學歷畢業生;
3.2017、2018年畢業能夠經人事或教育部門辦理就業派遣手續的本科、碩士學歷畢業生;
4.天津市生源??飘厴I生:
(1) 2019年應屆畢業生;
(2)往屆畢業生限年齡小于25周歲(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能夠經人事或教育部門辦理就業派遣手續的;
5.天津市高職院校外省市生源??飘厴I生:
(1)2019年應屆畢業生;
(2)往屆畢業生限年齡小于25周歲(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2017、2018屆能夠經人事或教育部門辦理就業派遣手續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屬于“三重一大”事項范疇,各單位應高度重視,周密安排,規范實施,嚴格按照《關于印發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1〕10號)中規定的程序進行。
(一)制定、發布招聘方案
各招聘單位須制定詳細、切實可行的招聘方案,公開招聘方案須經本單位黨委(總支、支部)集體研究決定后,上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審核。招聘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招聘單位及崗位;招聘數量;應聘人員資格條件;報名與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和方式;考試(考核)方式與科目內容及范圍;考試(考核)成績計算方法;體檢、考察的內容、標準和要求;擬聘用人員名單的確定及其公布方式;咨詢電話、舉報或投訴電話和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招聘信息在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及招聘單位網站上公布,也可在其他各類媒體上公布,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公眾知曉率,公告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同時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信息采集表》(以下簡稱《采集表》),招聘信息一經公布,應當嚴格執行,不得擅自更改。
《采集表》及招聘方案經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審核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各招聘單位要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做好考試報名工作并根據公布的資格條件要求,及時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應明確告知不同意報考的原因,及時做好解釋工作。
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能低于1:3。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應減少相應崗位的招聘人數或者取消相應崗位的招聘。
(三)考試
1.筆試
筆試工作由各招聘單位可按照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工作規則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7〕38號)文件要求自行組織實施,亦可委托專業考試服務機構組織實施。
各招聘單位應合理設置筆試科目及成績權重分配,并在招聘方案中明確筆試成績的核算和公布辦法。
2.面試
招聘單位要在面試前,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凡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不得參加面試。面試工作參照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則(試行)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1〕73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招聘單位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照計劃人數與參加面試人選1:3或1:5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各崗位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各單位內部崗位面試比例應保持一致。招聘崗位進入面試的人數達不到所設定的比例時,按照實際人數進行面試。因取消或放棄面試資格形成的空額,招聘單位可根據崗位需要確定是否遞補,遞補人員應在同一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面試工作由單位人事部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面試工作方案要在面試前3天內提前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備案,面試工作一般要在筆試成績公布后兩周內完成。在面試考試實施前,招聘單位負責人須簽訂“一把手”承諾書,保證公開招聘面試工作公平公正。各單位要成立由相關人員組成的面試小組,負責面試工作組織實施。面試小組考官不得少于7人,設主考官1名。招聘單位要按有關要求制定面試標準、評分和匯總分數辦法,并保存評分原始材料。
面試主要考察報考者溝通能力、運用專業技術知識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外語水平、舉止儀表和團隊精神及與報考崗位相關的其他能力。各招聘單位要對招聘崗位加大實際操作能力考核力度,要制定相應的考核辦法。面試及格線為60分,達不到及格線的,不予錄用。
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保留1位小數,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要嚴格按照要求及時在本單位顯著位置張榜公布,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四)體檢
按照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崗位招聘數與進入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若總成績出現并列,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體檢的項目、標準,參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規程執行。體檢不合格或放棄的,招聘單位根據崗位需要,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若總成績出現并列,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進入遞補人員。
(五)考察
考察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可采取查閱檔案、函調等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及表現等情況。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招聘單位根據崗位需要,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若總成績出現并列,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進入遞補人員。
(六)公示、聘用及人員備案
根據考試(考核)和體檢、考察結果,經本單位黨委(總支、支部)集體研究決定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填寫《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擬聘用人員公示表》上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審核后,按有關規定做好對擬聘用人員信息公示工作,公示范圍與招聘公告發布范圍一致。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與招聘人員簽訂就業協議,并按照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填寫《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名冊》,上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審核后,報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對在報名、審核、體檢及證書審驗等環節中發現弄虛作假或與招聘崗位條件不符合者取消錄用資格。
四、工作要求
(一)公開招聘工作是衛生健康事業單位補充專業技術人員的重要渠道,是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的基礎環節,是衛生健康事業長遠發展的保障,同時招聘工作也涉及招聘人員的切身利益,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和本市的相關規定以及我委的有關要求開展招聘工作。
(二)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招聘計劃的嚴肅性、計劃性和前瞻性;要嚴格工作程序,體現公平、公開、公正,堅持擇優錄用、按需錄用,杜絕人員錄用中的不正之風;要提高人員評價的科學性、專業性,特別是在考試環節要體現醫學專業特點,確保把優秀的畢業生及高層次人才選拔到相應崗位上;要及時通知未被錄取的人員,并做好解釋工作,不把矛盾上交,確保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三)嚴格執行招聘紀律,堅決查處和糾正公開招聘工作中的違紀行為,確保公開招聘制度作為事業單位進人制度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嚴格執行回避制度,禁止以各種名義規避公開招聘要求,或借公開招聘名義以權謀私、徇私枉法。嚴格執行保密制度,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須簽訂《公開招聘安全和保密承諾書》,并嚴格執行。
(四)各單位要結合本單位發展、資源調整項目實施以及編制執行情況、病床使用情況、業務工作需求等情況,合理制定2019年畢業生招聘計劃,招聘計劃中應嚴格控制非衛生健康專業人員的招聘。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一)招聘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博士學歷、學位以及經批準納入緊缺人才的人員,由用人單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或簡化招聘程序進行招聘。
(二)招聘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博士學歷、學位以及經批準納入緊缺人才的人員,招聘計劃有效期可根據需要適當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