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上饒師范學院招聘全日制碩士研究生72人公告
來源:上饒師范學院
2019-03-09 11:13:44
上饒師范學院2019年公開招聘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推動學校教育事業健康發展,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72名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教學、科研和非教學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
一、總體要求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遵循“以崗定人、考用一致”方針,按照現場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身體健康;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5.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8年1月21日以后出生),對注明要求有高校工作經歷的崗位,或有專業工作經歷的崗位,或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崗位,年齡可適當放寬至35周歲(1983年1月21日以后出生);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備報考資格: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未滿處分期限的;
(4)違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
(5)現役軍人;
(6)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的非2019年的應屆畢業生(此類人員也不得以已經取得的其他學歷報考);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三、招聘計劃(點擊查看)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報名請發送郵件至srsyrsc2017@163.com,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接受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19年4月26日下午5:00。
2.應聘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
(1)《上饒師范學院公開招聘碩士研究生報名登記表》(見附件);
(2)個人簡歷(包括個人學習、工作和教學經歷,科研業績等);
(3)個人身份證;
(4)歷屆畢業生提供本人各學習階段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出具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應屆畢業生提供由所在學校學院、研究生院(部)或教務管理部門出具的在校成績冊(成績冊要求由所在學院、研究生院或教務管理部門蓋章)和前學習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6)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各類資格證書,各種獎勵證書及反映本人學術水平和成就的論文、論著、科研成果,正在進行的科研項目證明書以及階段性成果等;
(7)國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8)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報名時須同時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9)崗位注明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中共黨員證明材料(由本人組織關系所在的基層黨組織開具)、高校工作經歷證明材料(本人所在高校人事部門出具)及部分崗位要求提供的專業工作經歷等佐證材料。
3.網絡報名需填寫《上饒師范學院公開招聘碩士研究生報名登記表》電子版并將崗位所需的上述相關材料掃描后壓縮至1個電子文檔(文件大小不超過10M),電子文檔請以Word或PDF版本發送,文件以“應聘崗位代碼+姓名+畢業院校+學歷學位”(如:20191011+張某某+某某大學+碩士研究生)方式命名。
4.以上材料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均視作報名不成功。現場資格審查時須提交所有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上饒師范學院人才招聘資格審查領導小組負責,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對于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參加現場資格審查初審人員名單、時間、地點等事項請在報名時間截止后關注我校網站公告。
(三)考試
考試工作由上饒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上饒師范學院共同組織實施。對通過資格審查人員,考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1.考試按《上饒師范學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實施辦法》及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2.考試環節、內容和組織方式、成績計算:
(1)考試環節
教學和科研崗位招聘考試由課堂教學、專業能力測試、面試環節組成,滿分為100分;非教學專業技術崗位招聘考試由筆試、業務能力測試、面試環節組成,滿分為100分;
(2)考試內容和組織方式:
課堂教學:在指定教材中臨時、隨機抽取章節試教,備課30分鐘,試教30分鐘;
筆試:考察應聘崗位業務所需基礎知識,封閉命題,考試時間為90分鐘;
專業能力測試:通過專業能力筆試或專業能力展示方式,考察應聘者的專業能力水平,時間為30-60分鐘;
業務能力測試:根據應聘崗位工作所需基本能力,設置相關測試內容,時間為30-60分鐘;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時間為10分鐘;
(3)成績計算:
(4)各項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總成績低于80分的不予聘用。
(5)考試環節采用逐步篩選辦法,根據課堂教學(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進入專業能力測試(業務能力測試)人數1︰6的比例確定參加專業能力測試(業務能力測試)人選;專業能力測試(業務能力測試)后,根據前兩項折合成績和從高到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如比例不足按實有人數確定人選,末位同分者一并進入下一環節。
五、體檢、心理測試、復審和考核
1.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心理測試對象(如遇總成績相同則以課堂教學(筆試)分數高者確定體檢和心理測試對象,如課堂教學(筆試)成績再相同,則以專業能力測試(業務能力測試)分數高者確定體檢和心理測試對象)。
2.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有關規定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本人負擔。體檢結束后,應聘人員統一參加學校組織的心理測試,心理測試不合格者取消相應擬聘用資格。
3.對體檢和心理測試合格者進行資格復審和考核。復審和考核工作由上饒師范學院負責。主要對擬聘人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及有無違法違紀等情況進行考核,實行思想政治、道德品質一票否決制,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4.體檢、心理測試和考核時間、地點及有關事宜另行通知。
5.因體檢、心理測試、考核、復審或考生主動放棄等原因造成的空額,在該崗位應聘人員中,根據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80分以上)等額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1.經體檢、心理測試、復審和考核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人員確定為聘用人員,辦理人事代理手續,享受學校當年人事代理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2.教學、科研崗位的應聘人員來校工作1年后,視學校編制情況和工作需要,經考核合格后可辦理入編手續。
3.非教學專業技術崗位的應聘人員來校工作2年后,視學校編制情況和工作需要,經考核合格后可辦理入編手續。
七、其他
1.本招聘公告內容由上饒師范學院負責解釋。
2.本次招聘由上饒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咨詢電話:0793-81506238150812 (上饒師范學院人事處)
0793-8295986(上饒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監督電話:0793-8156531(上饒師范學院紀委監察室)
0793-8176236(駐人社局紀檢監察組)
以上電話,請在工作日工作時間內撥打。
2019年3月8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