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普洱市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緊缺人才招聘21人公告
來源:普洱市人民政府網
2019-03-11 10:54:13
2019年普洱市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緊缺人才招聘公告
為加強普洱市直醫療衛生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改善人才隊伍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6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2016〕182號)等有關規定,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研究同意,2019年普洱市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緊缺人才21名,現將招聘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一)普洱市人民醫院:8人,具體詳見招聘簡章;
(二)普洱市中醫醫院:2人,具體詳見招聘簡章;
(三)普洱市第二人民醫院:6人,具體詳見招聘簡章;
(四)普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1人,具體詳見招聘簡章;
(五)普洱市婦幼保健院:4人,具體詳見招聘簡章;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國家承認的全國各類普通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高等院校畢業生;
2.報考人員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1年2月28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4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3. 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 品行端正,熱愛所報考事業單位;
3. 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和技能;
4.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 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戶籍要求:不限。
(四)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況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均不得參加應聘;
2.2019年3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組織、人社部門批準錄用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聘用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無論是否辦理辭職手續,不含因提升學歷層次就學辦理辭職手續的人員;
3.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在普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浪費考錄資源尚在禁考時限的人員;
4.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的學生(含取得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學歷在讀的本科、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5. 現役軍人;
6. 具有法律規定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方式及審核
(一)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1.云南中醫學院(崗位代碼:0303、0501)
(1)第一場招聘會
時 間:2019年3月13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
地 點:云南中醫藥大學呈貢校區五行廣場(昆明市呈貢區雨花路1076號)。
(2)第二場招聘會
時 間:2019年3月15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
地 點:昆明醫科大學呈貢校區(昆明市呈貢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號)。
(3)若第一場招聘會已確定簽訂就業意向性協議人員,則不再參加后續的招聘會。
2.昆明醫科大學(崗位代碼:0101、0201、0301、0302、0401、0502、0503、0504)
時 間:2019年3月15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
地 點:昆明醫科大學呈貢校區(昆明市呈貢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號)。
(三)現場報名提供材料:必須按崗位要求提供相應證書、證件原件進行審核,否則不予資格審核通過。
(1)非2019年畢業生需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及招聘崗位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格證書。
(2)2019年畢業生需攜帶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在校學習成績單和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四)如招聘現場所需崗位招聘不足,剩余崗位由招聘單位采取其他方式進行招聘。
四、公開招聘方式
(一)招聘方式:
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由招聘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二)面試內容:綜合專業知識問答。
(三)面試時間、地點:現場通知。
五、簽訂就業意向協議
通過面試的考生當場按規定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意向協議(含補充協議)。如考生放棄簽訂協議的,在同一崗位考生中按照面試成績由高至低的原則依次遞補。
六、考核和體檢
簽訂就業意向協議人員等額確定進入考核和體檢的人選,考核、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一)考核
簽訂就業意向協議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學籍檔案、畢業證、學位證等證件原件,由用人單位及普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審核,并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學習教育等方面進行考核,無異議后進入體檢。考核不合格者,在同一崗位考生中按照面試成績由高至低的原則依次遞補。
(二)體檢
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醫院為普洱市人民醫院或普洱市中醫醫院;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按規定進行一次復檢,復檢醫院為普洱市人民醫院或普洱市中醫醫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在同一崗位考生中按照面試成績由高至低的原則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一)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網(www.pes.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二)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為保護考生權益,反映問題時必須實名反映。
(三)因考生放棄聘用的,從該崗位進入面試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一次。
八、其他事項
(一)應屆畢業生指2017年、2018年、2019年畢業的學生。
(二)聯系電話
1.普洱市衛生計生委:0879-2149862
2.普洱市人民醫院:0879-2124170
聯系人:張老師 18987906596
3.普洱市中醫醫院:0879-2150781
聯系人:李老師 13577998865
4.普洱市第二人民醫院:0879-2305242
聯系人:周老師 18087738606
5.普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0879-2311819
聯系人:趙老師 18987905593
6.普洱市婦幼保健院:0879-2887602
聯系人:付老師 18087901669
(三)查詢網站:
普洱市人民政府網(www.pes.gov.cn)。
(四)其他要求
1.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必須與所應聘的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從嚴處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責任。
2.就業協議書一旦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有權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3.應聘人員應保障通訊工具通暢,以便招聘單位與其聯系招聘事項;因應聘者個人原因無法與其聯系,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自行負責。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
(1)應聘人員自愿放棄面試或簽訂就業協議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員簽名的情況記錄);
(2)公示期滿后,未按時到崗的視為自動放棄。
九、組織紀律
(一)對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二)遵守回避規定。工作人員與應試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系的,應實行回避。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四)在招聘過程中如發現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普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可隨時終止或取消其參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普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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