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建甌市農村小學教師選調10人公告
關于2019年建甌市公開選調農村小學教師進城任教的通知
各鄉鎮中心小學:
經市政府同意,決定從鄉鎮中心小學在編在崗教師中,通過考試公開選調10名小學教師充實到城區小學教師隊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調學科及人數
小學語文教師4名,小學數學教師4名,小學英語教師2名。
二、選調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教師職業道德,所教學科近三年各學年平均分均高于鄉鎮學校平均分三個百分點(由學校提供該教師近三年成績,市教師進修學校提供該學科鄉鎮學校平均分);未參加全市統考或質檢的學科,所教學科成績排名均在本校前三分之一(由學校提供學科成績和排名)。
2、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本市鄉鎮中心小學在編在崗教師,農村任教滿5年(2014年9月1日前至今工資、人事關系在農村),身體健康。
3、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專業對口、取得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語文教師必須已取得普通話二甲以上等級證書,其他學科教師必須取得普通話二乙以上等級證書。
4、受黨紀、政紀處分且在影響期內的、違紀被紀檢立案審查或處分的、違反師德師風“一票否決”的、近五年在教師年度業務考核中有不稱職的,均不得參加選調。
三、選調辦法
符合條件的教師,統一參加2019年福建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筆試),不再進行面試。
下派村支書及選派到外省支教的人員,期滿考核合格的,折算后的筆試總分予以加5分。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
符合條件的教師于2019年3月18日0時—3月24日17時30分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址:www.eeafj.cn,特別提醒:從委托考試模塊進入)報名和網上繳費。報考者必須在“應聘考生備注”欄目中注明“選調”。建甌市教育局組織人事股將及時對網上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報名人員應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有關注意事項,按網上提示要求,提供準確的個人報考信息并及時打印準考證。如因報名者本人提供信息不準確或有虛假行為而造成無法參加考試或審核不通過的,由報名者本人承擔責任后果。
(二)考試
初審通過的報名人員參加2019年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的筆試。筆試科目:“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報名人員根據本人所報考的崗位選擇相應的專業類別。
筆試時間:2019年4月14日。
筆試地點:南平市區(地址詳見準考證)。
(三)成績公布
2019年5月13日前,報名者自行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筆試總分計算:筆試總分=“教育綜合知識”成績×40%+“專業知識”成績×60%。
(四)擬選調人員的確定
確定筆試成績合格線為折成百分制后60分,筆試成績不達合格線的不予選調。根據筆試總分,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人數與筆試成績達合格線人數比為1:1的比例確定擬選調人員。若筆試總分相同,則根據2014年9月1日以來獲獎類別和級別,按以下順序擇優選調:
1.教育部或省委、省政府頒發的綜合性表彰。
2.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或南平市委、市政府頒發的綜合性表彰。
3.南平市委教育工委、南平市教育局或建甌市委、市政府頒發的綜合性表彰(含建甌市公務員局和建甌市教育局聯合表彰)或建甌市名師、學科帶頭人。
4.建甌市教育局或鄉鎮黨委、政府頒發的綜合性表彰。
若參照以上條件后仍然并列,則以參加工作年限為依據,工齡長者優先。若還相同,則以身份證為依據,年齡大者優先。
(五)復審
擬選調人員須填寫《2019年建甌市公開選調城區小學教師簡明表》(見附件),并提交選調條件中規定的相關材料(學歷有變更的應提供學歷變更審批表)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市教育局組織人事股資格復審,對復審不合格的予以取消選調資格,并在同學科中從筆試成績總分達到合格線的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復審時間另行在建甌教育信息網公告。
(六)公示
將擬選調人員名單在建甌市政府網公開欄中公示7天。
(七)調動手續辦理
公示結果無異議后,分學科以抽簽方式確定選調人員崗位。選調人員當年予以辦理調動手續,調入新單位的崗位聘用按市職改辦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一年,期滿經組織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單位。
五、選調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為確保選調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委編辦組成選調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成立由教育局紀委有關人員組成的監察工作小組,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舉報電話:3855966、 3862309。在選調過程中,如有發現報名對象弄虛作假或通過不正當行為影響公開選調工作公正進行的,將取消參選資格,并視情節輕重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建甌市教育局 建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