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蘇南通職業大學招聘34人公告
南通職業大學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我校師資隊伍結構,及時補充工作人員,提升教育教學服務水平,經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2019年我校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4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體健康。
2.碩士研究生的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4年3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9年3月以后出生);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的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4年3月以后出生)。
3.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相關資格條件。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涉及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二、招聘崗位(詳見附件1)
三、報名時間、方式及程序
(一)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9年3月22日。
(二)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
采取電子郵箱方式提交報名材料。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證;
2.學歷證書、學位證書(2019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留學回國人員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崗位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
應聘人員將報名材料以電子文檔形式打包發送到郵箱:ntzdrsc@163.com,郵件主題為:應聘崗位+姓名+畢業院校+所學專業。由南通職業大學對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將資格審查情況及時反饋應聘人員。審查通過后,由南通職業大學在考試前進行資格復審。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2019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崗位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達到規定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核減或取消崗位情況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sj.nantong.gov.cn/)網站、南通職業大學(http://www.ntvu.edu.cn)網站公告。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應聘人員,符合其他招聘崗位條件的,可再改報其他崗位,改報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四、考試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參加考試(名單在南通職業大學網站公布),崗位代碼為01-16的考試采用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崗位代碼為17-26的考試采用面試方式。
1. 筆試:筆試采用閉卷考試方式,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考試不指定大綱和教材,以百分制計算,60分為合格分數線。
2. 面試:崗位代碼01-16的考試,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的3倍確定參加面試人員,不足3倍的,按實確定。崗位代碼01-14和崗位代碼17-26崗位采用現場試講的形式,崗位代碼為15-16的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70分為合格分數線。考試工作由南通職業大學組織實施。
3.考試的時間和地點由南通職業大學以電子郵件的形式通知應聘者。
4.考試總成績。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01-16崗位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計算總成績,17-26崗位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
五、體檢和考察
在面試合格者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員,在南通職業大學網站予以公告,并由我校以電子郵件形式通知應聘者。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我校按規定組織實施。考察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如出現體檢和考察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的,在面試合格者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經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南通職業大學網站公示,公示不少于7個工作日。
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我校審核,報市人社局核準,根據核發的聘用人員通知書,與我校簽訂聘用合同,非應屆生在公示結束后一個月內辦結聘用手續,2019屆畢業生于8月底前辦結聘用手續。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辦結聘用手續,逾期作自動放棄。
擬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處理,逾期作自動放棄。
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七、紀律與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八、本公告由南通職業大學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校人事處 電話:0513-81050836
監督舉報電話:校監察處 電話:0513-81050825
南通職業大學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