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蘇蘇州相城區事業單位招聘4人簡章
2019年蘇州市相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2005年6號令)、《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和《蘇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蘇辦發[2011]27號)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蘇州市相城區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4名。現將《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等詳見《2019年蘇州市相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一)。崗位簡介表可在以下網站查詢: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szxc.gov.cn/szxc/)、相城人才網(http://www.szxchr.com/)。
二、資格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 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 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3年3月18日至2001年3月22日期間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或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8年3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3年3月18日以后出生);
5. 以研究生學歷(專業)報考的人員不受戶籍或生源地限制;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人員不受戶籍限制;以本科學歷(專業)報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應屆畢業本科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學歷(專業)報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應屆畢業研究生限蘇州生源地或蘇州戶籍;以本科學歷(專業)報考的社會人員限蘇州戶籍;
6. 《2019年蘇州市相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中對招聘崗位和其他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其中,“專業”條件按《江蘇省2019年公務員考試錄用專業參考目錄》設置;
7. 招聘對象中的2019年應屆畢業生,指國(境)內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畢業并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目前尚未辦理就業派遣手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生和持各類成人教育畢業證書應聘的人員按社會在職人員的資格條件報考;2018年1月1日至報名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且尚未就業的留學回國人員按2019年應屆畢業生的資格條件報考,其他留學回國人員按社會在職人員資格條件報考;
8. 大學生“村官”崗位,招聘對象為:在相城區村(社區)服務滿3年(截至2019年3月22日前)且考核合格,現仍在相城區村(社區)任職的省、市選聘的大學生村官,市選聘大學生村官是指納入蘇州市大學生村官管理的人員;
9. 《2019年蘇州市相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學歷要求”一欄中,要求“本科”學歷的,報考人員須以本科學歷(專業)報考;要求“本科及以上”的,既可以以本科學歷(專業)報考,也可以研究生學歷(專業)報考。“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包含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10.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2)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身份的工作人員;(3)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人員;(4)事業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崗位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5)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6)有政策規定或協議明確2019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11. 招聘崗位其他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是指截至2019年3月22日前,在各類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累計工作經歷。如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要求的,即起算時間為2017年3月22日前,以此類推。靈活就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工作經歷,其工作經歷時間自登記靈活就業并審批確認或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讀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12. 戶籍遷入截止時間為報名截止時間,即2019年3月22日。
三、報名方式和注意事項
(一)報名方式、時間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進行。報名網址:應聘人員進入“相城人才網”(http://www. szxchr.com)注冊登陸后,進入“公共服務”-“個人業務”-“事業單位報名”,選擇“2019年蘇州市相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場次進行報名,信息不實則視為報名無效。同時根據網頁提示,上傳佐證材料的照片或掃描件。
1.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9年3月18日9:00-2019年3月22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
2. 資格初審時間:2019年3月18日9:00—3月23日16:00;
3. 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19年3月18日—3月24日的9:00—16:00;
4. 資格初審單位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19年3月18日—3月25日的9:00—16:00;
(二)資格復審方式、時間
1. 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復審方式,地點:相城區人力資源市場(相城區南天成路77號高融大廈一樓)。
2. 資格復審時間:2019年3月30日(星期六)9:00—15:30 ,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3. 資格復審程序
(1)資格初審通過的報名者根據本《簡章》公布的招聘崗位及條件選定應聘崗位后,提前下載并完整填寫《2019年蘇州市相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中應由“報名者填寫的內容”。《登記表》和應聘材料均一式一份。復審當天,向工作人員提交《登記表》和應聘材料的復印件,同時出示應聘材料的原件。
(2)經招聘單位和人社部門同步驗證通過后,符合規定條件的報名者由招聘單位和人社部門工作人員在《登記表》上簽字(蓋章)并留存《登記表》和應聘材料復印件。
(3)復審通過人員請于2019年3月30日9:00—2019年4月3日16:00前登陸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繳費(筆試費)確認。
經驗證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驗證復審結果的,取消其筆試資格。被取消筆試資格者如對驗證復審有異議,可在3月30日的16:00前現場向人社部門進行陳述申辯。
4. 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報考的,一經查實,隨時取消報名、考試、政審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2)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出示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戶籍證明(指本人戶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并蓋章確認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和《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及在校期間所學課程的成績單,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
社會在職人員須出示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指本人戶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可以勞動合同或打印的社保繳費清單代為證明。
應聘崗位所要求取得的學歷(學位)、戶籍、職稱、英語、計算機等資格須于報名截止(2019年3月22日16:00)前取得。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
留學回國人員另須出示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報名者須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因身份證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參加考試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4)本人不能到現場審核的,可委托家人或親友代為現場審核。被委托人須出示其身份證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5)本次招聘將統一組織筆試,因此每個報名者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報名信息經驗證通過后不得更改。本次招聘筆試崗位設定開考比例為3:1。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人社部門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并由人社部門通知報考取消崗位人員重新補報符合規定條件的其他崗位。
(6)根據蘇州市物價局、財政局《轉發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復函〉的通知》(蘇價費字〔2007〕204號、蘇財綜字[2007]44號)規定,對所有參加筆試的考生收取筆試費100元/人,并對通過筆試進入面試的考生收取面試費100元/人。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和農村貧困家庭的考生,可憑縣(市)、區以上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或縣(市)、區以上農村扶貧機構出具的特困證明等(復印件)減免考試費。
四、筆試
(一)筆試的時間、地點和形式、內容
1. 準考證打印。請復審通過并完成繳費人員于2019年4月19日9:00—16:00前登陸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2. 筆試時間。2019年4月20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并隨身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3. 筆試的形式和內容。筆試的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筆試法,筆試科目均為《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按招聘崗位類別區分,各類崗位的筆試科目名稱相同,但內容互不相同,各考相應試卷。崗位的類別見崗位簡介表中“崗位類別”。
經濟類中會計、審計崗位的筆試試卷相同,統計和其他經濟崗位的筆試試卷相同;“其他類”專業技術崗位與管理類崗位的筆試試卷相同。
本次招聘參加江蘇省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筆試,考試范圍見《江蘇省2019年省屬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人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二)筆試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點后二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設筆試成績的50%為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3:1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三)筆試成績公示
筆試成績在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政府網、相城人才網公布3天。
五、面試
1.領取面試通知時間、方式在公布筆試成績時一并通知。
2.面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
4.面試成績的計算。以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點后二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面試成績占招聘考試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在前,如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則由人社部門另行安排加試。加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天在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政府網、相城人才網公布。
六、體檢
進入體檢的人選在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招聘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處理。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七、資格復查、考察
招聘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對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和資格復查。對不符合《簡章》規定的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聘用考察(考核)標準參照蘇州市公務員招錄考察相關要求進行。
考生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招聘單位提出申請復核,招聘單位應當接受復核申請,并須30日之內給予書面答復。對復核結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復核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復核申請,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復核無異議后,報區人社局備案。
八、錄取和聘用
各招聘崗位擬錄取人員名單在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政府網、相城人才網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有關聘用材料經招聘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區人社局審批并辦理錄取或簽約、鑒證等相關手續。對不符合《簡章》規定的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條件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
在辦理錄用手續前,因考生體檢、考察(政審)、資格復查不合格或公示后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出現缺額時,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依次遞補。錄用后(錄取通知書開出之日起)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錄取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取或簽約、鑒證相關手續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事業單位與新聘用人員訂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紀律與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招聘規程一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紀律與監督的有關規定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
特設監督舉報電話:0512-85181530
十、本《簡章》由蘇州市相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 85182252
附件1.2019年蘇州市相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
附件2.2019年蘇州市相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登記表
蘇州市相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