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慶南川區教育事業單位赴高校招聘25人簡章
來源: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19-03-13 11:31:21
南川區赴高校面向2019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2019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25名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為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35周歲及以下”指未到36歲,即1983年3月22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5.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相應層次及專業的教師資格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的,不予聘用;
6.符合《崗位一覽表》(附件1)中的招聘條件要求;
7.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8.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9.2019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并取得相應學位;
10.自愿在南川區教育系統服務5年,服務期內不得向區進行交流轉聘。未滿規定服務期者,解除人事關系并承擔相應違約經濟責任。公費師范生的服務期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教育部等部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8〕75號)執行。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在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生;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其他:
1.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9年應屆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2.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獲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2019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學位)證書。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報名全部實行現場報名,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招聘崗位報考,按各報考崗位分別競爭,分別聘用,初審符合條件者進入考試考核環節。各招聘單位具體的招聘崗位、名額、資格條件等詳見《崗位一覽表》(附件1)。專業條件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均簡稱《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審核。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與招聘簡章明確的《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不一致,但經負責資格條件審查的單位審核認定,與招聘專業設置要求一致的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考生提交的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對惡意報名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并按國家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報考人員于2019年3月22日(星期五)上午8:00至17:00在西南大學(重慶市北碚區天生路2號)就業指導中心報名。
(二)報名方式:應聘者持《南川區面向2019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經所在院系蓋行政公章同意后,攜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蓋有院系和學校教務處鮮章的成績證明(證明上需備注負責成績核實工作人員的聯系方式)、獲獎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張和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到指定地點現場報名參加資格審查。考生只能選擇一個招聘單位的一個招聘崗位報名,按報考崗位分別競爭,分別聘用。現場報名必須本人到現場,不接受委托報名。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負責,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指導。資格審查要嚴格對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和招聘公告進行,準確把握審查尺度,統一審查口徑,不得隨意放寬招聘崗位條件。
各招聘崗位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人數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該比例的,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考試考核人數×考試考核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各崗位的報名人數將于報名結束后在西南大學就業指導中心張貼公布。
三、考試考核及簽約
考試考核采取專業科目測試和面試方式進行,分值各100分,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科目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參加考試考核人數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該比例的,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
(一)時間地點
考試考核報到時間擬定于2019年3月23上午08:30,地點在西南大學就業指導中心,未按時參加的視為放棄考試考核資格。
(二)考試考核方式
專業科目測試采取現場試講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專業知識水平和業務能力。總分100分,時間10分鐘。
面試采取現場答辯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邏輯思維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所報考崗位專業知識等。總分100分,時間8分鐘。面試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
(三)成績公布
單項考試考核成績未達到60分者為不合格,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核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對考生單項考試考核成績評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考試考核結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區人力社保局備案。專業科目測試成績、答辯成績和考試考核總成績以及擬簽約人員名單等,于考試考核結束后次日在西南大學就業指導中心張貼、在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lsbj.cqnc.gov.cn)公布。
(四)簽訂就業協議
簽訂就業協議人選以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同一招聘單位同一招聘崗位1:1比例等額確定,即與招聘單位簽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并明確違約行為及違約責任。若總成績并列,則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專業科目測試成績、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確定簽訂就業協議人選;若相同,則組織加試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簽訂就業協議在成績公布后的次日內完成,因考生本人自動放棄簽約資格,出現缺額的,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應在成績公布后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簽約完成后,簽約人選將在南川人力社保網(http://rlsbj.cqnc.gov.cn)公示。簽約環節以后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四、報到、體檢和考察
(一)報到。已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人員在獲得學歷(學位)證書后,及時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就業協議、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戶口簿及其他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等相關材料到南川區教委(區政府四樓)組織人事科報到并進行現場資格復審,2019年7月31日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解除協議,取消聘用資格。報到截止時間為2019年7月31日,逾期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二)體檢。報到后,由南川區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體檢,體檢不合格者,解除協議,取消聘用資格。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體檢在區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受檢者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申請復檢,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合格者,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并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
(三)考察
考察堅持“凡進必審”,嚴格審查人事檔案、誠信記錄,以及確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和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屬實等情況,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查詢學歷、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查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等方式進行查證。凡發現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進行查核,核準前,暫停聘用;發現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作出考察結論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
體檢、考察、資格條件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及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五、公示
考試成績、體檢人選等有關事宜,在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及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考試考核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六、聘用
(一)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主管部門審核,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三)被聘用的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本簡章由南川區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2381110585、13658431083
附件:
1.崗位一覽表
2.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
3.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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