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普洱瀾滄縣事業單位綜合檢驗檢測系統緊缺人才招聘3人公告
來源:瀾滄縣人民政府網
2019-03-13 16:31:33
2019年瀾滄縣事業單位綜合檢驗檢測系統緊缺人才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推動和實施人才強縣戰略,加強瀾滄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緩解人才緊缺問題,改善人才隊伍結構,規范進人渠道,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92號)和《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2016〕182號)的有關規定,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招聘原則,經研究同意,2019年瀾滄縣綜合檢驗檢測系統面向省內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公開招聘緊缺人才3名。為更好的組織開展2019年瀾滄縣事業單位綜合檢驗檢測系統招聘緊缺人才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對象、條件及其他
(一)招聘崗位
詳見《2019年瀾滄縣事業單位綜合檢驗檢測系統緊缺人才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對象
1.應往屆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學位及以上。
2.報考人員的年齡原則上在18周歲以上(2001年3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4年2月29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人員。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符合崗位招聘所需的專業、文化程度、專業技能和工作能力;
4.具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四)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1.2019年3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組織人社部門批準錄用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聘用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無論是否辦理辭職手續;
2.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在普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浪費考錄資源尚在禁考時限的人員;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的非2019年畢業生(含取得本科、碩士研究生學歷在讀的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現役軍人;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具有法律規定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報名方式、時間及所需材料
(一)報名方式
云南省2019屆師范類高校畢業生“雙向選擇洽談會”現場招聘會(瀾滄縣招聘區),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19年3月14日上午09:00—上午12:00
報名地點:云南師范大學呈貢主校區西區體育場(瀾滄縣招聘區)
報名聯系人和聯系電話:方 圓 13577963113
郎雯雯 13769086998
(三)報名所需材料
根據所報崗位提供:畢業證和學位證(2019年畢業生持學校證明材料)、報到證(或就業登記證)、個人簡歷、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報名人員須仔細閱讀《公告》、《崗位信息表》,如實填寫《報名表》及承諾書,如實提交和填寫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
三、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一)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采取現場審核的方式進行。
由緊缺人才招聘資格審核組,對參加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合格人員進入面試環節。
(二)招聘時間和地點
招聘時間:2019年3月14日
招聘地點:云南師范大學呈貢主校區西區體育場(瀾滄縣招聘區)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
面試內容為專業知識和基礎實操演示。專業知識占面試總成績的70%、基礎實操演示占面試總成績的30%。若面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勝出。
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為75分,面試成績須達75分及以上,未達到75分及以上的不得參加考察、體檢等后續招聘工作。
面試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由招聘領導小組擇優確定人員,簽訂就業意向性協議書 (含補充協議)。
此次面試組建面試評委組。
評委評分時應做到客觀、公正、獨立評分,并簽字確認;
評委成員與面試考生或面試考生與評委成員有直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評委和考生應主動申請提出回避。如未主動提出的,一經發現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考察、體檢
(一)考察
已簽訂就業意向性協議書 (含補充協議)的考生應于2019年8月1日前將學籍檔案、相關證件原件交至瀾滄縣綜合檢驗檢測中心。瀾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將于2019年8月20日前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學習教育等方面進行考核,無異議后進入體檢。
(二)體檢
1. 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醫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2.根據我縣縣情實際,新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要求進行嗎啡—甲基安非他明聯合快速檢測試劑<膠體金法>尿液檢測。嗎啡—甲基安非他明聯合快速檢測試劑<膠體金法>尿液檢測是對考生尿液樣本進行檢測,考生按照《體檢日程安排表》的安排,由縣公安局禁毒大隊安排相關人員到指定地點進行,此項檢測不收取任何費用,若檢查不合格則考核不合格。
3.對在縣級醫院體檢“不合格”或無法得出體檢“合格”、“不合格”結論的考生,可在體檢結果告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要求,由縣級人社部門、人大或政協部門人員陪同考生到本市市級醫院復檢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費用自理。
五、公示和聘用
(一)根據考核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二)公示期滿后,沒有影響聘用情形的,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前報到上崗。
(三)為保護考生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六、其他要求
(一)查詢網站
瀾滄縣人民政府網
http://www.lancang.gov.cn
(二)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必須與所應聘的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從嚴處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責任。
(三)聘用協議書一旦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有權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四)聘用人員正式聘用后,享受在職在編事業人員待遇。
(五)應聘人員應保障通訊工具通暢,以便招聘單位與其聯系招聘事項。因應聘者個人原因無法與其聯系,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自行負責。
(六)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瀾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王春陽 0879-7221369
瀾滄縣綜合檢驗檢測中心 方 圓 13577963113
七、組織紀律
(一)對違反招聘紀律的相關人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人社部第6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二)在招聘過程中如發現不符合條件的人員,縣人社部門可隨時終止或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整個招聘過程接受社會監督,在每個環節有反映和舉報,必須實名反映。
瀾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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