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南省委黨校招聘公告
中共海南省委黨校(省行政學院、省社會主義學院)是海南省培訓輪訓黨的領導干部、中高級公務員、黨外代表人士的主渠道,也是開展理論宣傳和理論研究以及為海南省委、省政府提供決策服務的重要部門。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海南建省辦經濟特區3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指導意見》精神,根據省委《百萬人才進海南行動計劃(2018-2025年)》決策部署,結合工作實際需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等有關規定,我校擬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4名。具體事項如下:
一、專業要求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應該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黨的教育事業,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扎實的理論功底,能勝任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專業分類原則上按教育部《研究生專業參考目錄》確定。該目錄未列入的專業,按專業門類、名稱及課程設置確定。報考人員獲得雙學位的以主修學位為準,獲得學歷、學位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8月31日;
(四)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不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六)因教學工作需要,須五官端正,形象氣質較好,具有較強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普通話標準;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4.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5.失信被執行人;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八)近5年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年齡可適當放寬:
1.主持完成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等國家級課題1項及以上;
2.在CSSCI期刊上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學術論文10篇及以上;
3.獲得過省部級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1項(第1完成人,排名前2位)或二等獎2項以上(第1完成人,排名第1位);
4.講授的課程獲評全國黨校(行政學院)系統精品課程;
5.其他同層次條件。
三、應聘方式
(一)報名
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自信息發布之日起至2019年 4月31日止。
報考人員下載并真實、全面、準確、規范填寫《中共海南省委黨校公開招聘報名表》。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其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填報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取消面試資格或錄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報名材料:
1.《中共海南省委黨校公開招聘報名表》;
2.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3.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獲獎證書等有關材料電子版掃描件(2019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校出具的準予畢業的證明);
4.應聘時已與工作單位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的人員應征得原所在單位同意方可報考,需提供所在單位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以上材料電子版發送至:dx65882774@126.com,并在郵件標題注明姓名、專業及應聘崗位。
(二)資格審查
我校組織人事處根據招聘專業和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進入筆試的人員名單。通過電子郵件或電話方式通知應聘人員審查結果。
招聘職位的名額與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數的比例必須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招聘職位或減少招聘名額。
四、考試
(一)考試形式。包括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為百分制,由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照6:4的比例確定,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
(二)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以崗位需要的專業理論知識為主要測試內容,兼有公共基礎科目的內容。筆試合格分數線為參加筆試人員的筆試平均分。
(三)面試。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從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比例為1∶3。末位出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確定。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缺,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主要是對應聘人員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業務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核,重點考核應聘者適應崗位的能力,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四)考試時間和地點。筆試及面試工作擬定于5月上旬至中旬在海口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體檢
(一)考察。筆試、面試結束后,從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我校組織人事處組織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資格并按考試總成績排名順位遞補。
(二)體檢。根據考試、考察結果提出擬聘用人員并組織進行體檢。擬聘用人員的體檢由我校組織到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擬聘用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并到同級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檢查一次,以復查結果為準。
擬聘用人員經考核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的,或自愿放棄體檢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的招聘名額,按程序和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或者另行組織招聘。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根據考試總成績和考核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結合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將擬錄用人選名單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二)聘用。我校對公示期間沒有爭議的考生,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期間有爭議的考生,進行調查,并根據調查結果進行處理。我校只對公示期內反映的情況進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舉報。為維護報考人員權益,舉報人必須實名舉報。
七、政策待遇
聘用的人員納入我校事業編制,按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管理。
八、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中共海南省委黨校組織人事處
聯系人:鄭老師
聯系電話:(0898)65882774
以海南省委黨校網站(http://www.dx.hainan.gov.cn)為平臺,公布本次招聘工作有關信息。
中共海南省委黨校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