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海原縣人民政府選調事業編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縣委、縣人民政府同意,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及名額
除縣教育和衛生系統外,在全縣其他部門(單位)中公開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5名。
二、選調條件
(一)選調人員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政治覺悟高,黨性觀念強,為人正派,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愛崗敬業,吃苦耐勞,熱愛文秘事業;
3.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公文寫作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熟練操作office、wps等辦公軟件;
4.具備辦公室及文秘工作人員任職的其他條件。
(二)選調對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
1.35周歲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3.近三年度(不滿三年的以實際工作年限為準)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體健康;
5.中共黨員優先錄用。
(三)不能參加本次選調的情形: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過黨政紀處分、治安處罰和法律責任追究的(含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決并免子刑事處罰的) ;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現場報名。本次選調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需提供以下材料:《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紙質版2份和電子版1份,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同底板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
報名時間:2019年3月14日至3月18日。
報名地點:海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聯 系 人:秦 勇
咨詢電話: 0955-4011191 17709563030
(二)資格審查。海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人員弄虛作假,一律取消其選調或聘用資格。
(三)考察。重點考察選調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工作表現和遵紀守法等情況,對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選調資格。
(四)錄用。 對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選調人員,統一公示,公示無異議者經編委會會議研究決定后,按規定時間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組織實施
成立海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組長:薛軍勇,副組長:馬維國、王存棟、顧世龍、石彥才,成員:李瑛、秦勇。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馬維國同志兼任,辦公地點設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選調工作由縣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
五、紀律要求
(一)參加選調人員須如實提供個人相關材料,按時參加各項考核,主動對接選調事宜。
(二)參加選調人員要誠實守信,公平競爭,在選調過程中若發現有違紀違規行為者,將從嚴、從重處理。
(三)相關工作人員違反紀律徇私舞弊,干擾破壞正當競爭,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四)《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黨辦〔2006〕35號)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規定的其他情況。
海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