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攀枝花市教育和體育局直屬學校招聘教師41人公告
關于攀枝花市教育和體育局2019年上半年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的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批準,攀枝花市教育和體育局直屬學校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教師4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攀枝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panzhihua.gov.cn/)、攀西人才網(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教育和體育網(http://jytyj.panzhihua.gov.cn/)發布:
一、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和2019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其中,2019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執(職)業資格證書和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考環節或不予聘用,責任由本人自負。
(二)報考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83年3月24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具有中級職稱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即1978年3月24日以后出生)。
3、大專及以上學歷。其中以大專學歷報考的,僅面向具有攀枝花市戶籍或屬于攀枝花市生源(高校畢業生入學前戶籍在攀枝花市)的考生招考,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面向全國招考。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我市在編在崗中小學校(中職)教師報考者,須征得服務所在地縣(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6、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7、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5、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6、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7、在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人員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8、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招聘單位及名額
見《攀枝花市教育和體育局2019年上半年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為2019年3月24日至3月28日18:00,報名網站為(http://bm.e21cn.com)。資格審查工作由各招考單位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崗位。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崗位情況表”,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只能用有效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攀枝花市教育和體育局2019年上半年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信息表》各項內容,同時按網絡提示上傳JPG格式、大小在10KB至30KB之間的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片。報考者應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報考、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報名后1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攀枝花市教育和體育局2019年上半年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崗位。考生對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詢電話向相關部門(單位)咨詢。
(二)確認繳費
經初審合格的考生,須于2019年3月24日—3月30日24:00時前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于2019年3月25日—3月29日的工作時間內到攀枝花市教育和體育局人事科718室(攀枝花市東區臨江路62號,攀枝花廣播電視大學旁)。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筆試考務費用的手續。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開考比例及崗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與崗位錄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和體育局統一安排,相應調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計劃。調減或取消崗位的情況,將及時在攀枝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攀西人才網、攀枝花教育和體育網公告。取消招聘崗位計劃的考生可另行報考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或退費。
(四)打印準考證
報名成功并繳費的考生,請于2019年4月22日9:00—4月26日24:00登錄(http://bm.e21cn.com)打印本人準考證。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和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教育公共基礎》,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定為2019年4月27日,具體時間和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政策性加分
(1)對基層服務項目考生的加分。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 4號)、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等九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和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等五部門《關于實施“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通知》(川組通〔2007〕37號)規定,選聘到村(社區)任職滿兩年以上(截止報考時間)、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每工作滿1周年,筆試成績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評為優秀或受到縣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團委、政府人社部門、民政部門、教育部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成績加2分。對基層服務項目考生的加分加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中。
(2)對少數民族考生的加分。根據《關于調整我市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本市事業單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見》(攀組綜〔2013〕47號)精神,屬于我市17個民族鄉鎮(含122個民族村)、49個散雜民族村的少數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戶籍地,戶籍地須常住戶口3年以上),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3分;對鹽邊縣、米易縣、仁和區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2分;對東區、西區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1分。
(3)對退役大學生士兵的加分。根據《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406號)精神,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并按規定辦理了退役手續的退役士兵),在報考我省事業單位時,在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知識筆試按比例折合后、與面試成績折合前的筆試總成績中加2分。在此基礎上,被部隊團級(含)以上機關評為優秀士兵或榮立三等功獎勵的,另加2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項目可累積計算,但最高不超過6分。在服現役期間受過處分的人員,以及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退出現役復學、報考時尚未畢業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通知的加分政策。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折合后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已按規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服務期滿申請加分的報考者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和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分別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團委、政府人社部門、民政部門、教育部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和服務證書原件;少數民族考生提供戶口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退役大學生士兵提供退伍證、畢業證、立功證書原件。以上證明材料于2019年4月22日—4月23日送交攀枝花市教育和體育局人事科718室(攀枝花市東區臨江路62號,攀枝花廣播電視大學旁)。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材料不齊備或逾期未提交者,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4、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考試中存在缺考筆試科目或違紀的考生,不進行筆試排名。筆試成績于筆試后及時通過攀枝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攀西人才網、攀枝花教育和體育網公布。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各招考單位負責,根據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和具體招聘崗位的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總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考生在接到資格復審通知后,應持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相關事宜在攀枝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攀西人才網、攀枝花教育和體育網發布):
1、《報考信息表》2份(請在報名網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張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高校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2019屆高校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和學校簽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
4、我市在編在崗中小學校(中職)教師報考者,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書。
5、服務期未滿的國家和省項目志愿者報考的,需提供相應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團委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教育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6、崗位條件要求的其它證件材料原件、復印件和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原件。
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三)面試
1、面試科目
教師崗位(除音樂、體育、舞蹈教師外),采用講微格課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音樂、體育、舞蹈教師崗位,采用講微格課+專業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講微格課成績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各占50%。
2、面試人員確定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缺額,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和體育局同意后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只遞補一次。因面試資格審查、缺考,導致實際開考比例低于3:1的,仍視為有效比例,以實際人數參加面試。
面試人員名單在攀枝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攀西人才網、攀枝花教育和體育網公布。
3、面試通知書的領取
通過資格復審的面試考生,憑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領取面試通知書,同時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80元,具體時間、地點在攀枝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攀西人才網、攀枝花教育和體育網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4、面試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四)考試總成績公布
考試總成績于面試結束后及時在攀枝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攀西人才網、攀枝花教育和體育網公布。
五、體檢
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若筆試總成績仍然相同的,則加試專業知識筆試,以加試的專業知識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形成競爭的職位考生,其《教育公共基礎》筆試成績若低于本次招聘考試其他形成競爭的職位進入體檢的人員的最低成績,則不得進入體檢環節。
體檢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和體育局統一組織實施,在指定的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其中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招錄職位,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
招聘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或體檢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只遞補一次。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等額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和體育局牽頭組織實施。考察重點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額,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和體育局同意后可按照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
七、公示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攀枝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攀西人才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八、聘用審批及試用期
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市教育和體育局將擬聘用人員有關材料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其中,2019屆高校畢業生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并憑證書辦理聘用相關手續。
新聘用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間有嚴重違規違紀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無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錄用后5年內需安排到基層鍛煉2年。
九、紀律監督與回避
為保證市教育和體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招聘工作實行信息、程序、結果的全部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和《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等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參與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和工作人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監督舉報電話:
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察室: 0812-3350130
攀枝花市教育和體育局監察室:0812-3348330
網上報名技術支持電話:028-83336031
咨詢電話:
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0812-3355727
攀枝花市教育和體育局人事科: 0812—3332281
攀枝花市外國語學校:0812—3334064
攀枝花市第二初級中學校:0812-3507222
攀枝花市第三高級中學校:0812-3354575
攀枝花市第四初級中學校(市實驗學校):0812- 5105933
攀枝花市特殊教育學校:0812-5558628
攀枝花市經貿旅游學校:0812-2514651
攀枝花市體育中學校:0812-3333460
攀枝花市實驗幼兒園:0812-3350526
十、相關事項提示
1、請考生在整個招錄期間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及時告知招考部門。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2、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以各種名義舉辦的輔導(培訓)班、輔導(培訓)網站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十一、本公告由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攀枝花市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