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疆哈密市公安局招聘30名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jù)《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哈密市公安局會同哈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30名警務輔助人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3、年滿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
4、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其中,文職輔警應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yè)資質或專門技能;
5、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較強的紀律觀念;
6、具有正常履職所需要的身體心理素質;
7、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全部條件。
以上涉及年齡、戶籍、畢業(yè)證等取得時間的,均截止于2019年3月15日。
有下列行為的人員不得招聘為輔警: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人員;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人員;
3、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
4、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人員;
5、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人員;
6、有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人員。
在哈密市公安機關從事警務工作的在職人員不得報考。
二、時間安排(以下均為北京時間)
(一)報名時間
2019年3月16日至2019年3月26日
(二)面試、體能測試等后續(xù)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報名及資格審查、面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公示、招聘等。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
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考職位要求詳見《哈密市公安局2019年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警崗位表》。
報名地址:哈密市公安局611辦公室(伊州大道5號)。
2.資格審查
考生在報名時需攜帶相關證明材料(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學位證、HSK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同時攜帶1寸彩色照片三張)現(xiàn)場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按照《簡章》、《哈密市公安局2019年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警崗位表》具體要求進行。根據(jù)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信息和所持證明材料進行確認審核。不符合職位條件的、提交的審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虛假材料的、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到資格審查部門進行審查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根據(jù)通過資格審查人數(shù),確定是否增加筆試。如增加筆試另行通知。
(二)面試
1.面試組織
由哈密市公安局組織實施面試工作。
2.面試要求
參加面試人員面試開考前30分鐘到指定的候考地點集中,面試開考后到達的,取消面試資格。面試期間,對面試人員實行封閉管理,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和面試考場。
(三)總成績計算
方式1:以面試成績?yōu)榭偝煽儯嬖嚦煽兏叩目忌M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方式2:總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科目數(shù)×50%+面試成績×50%。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四)體能測評
根據(jù)總成績,按報考崗位招聘人數(shù)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凡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進入體能測評。成績當場公布,測評項目任一項不達標的,均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資格。因體能測評不合格或自行放棄等原因出現(xiàn)的空缺崗位,根據(jù)總成績依次遞補。
哈密市公安局輔警崗位體能測評由市公安局組織實施,體能測評項目及標準如下:
項目 | 標準 | |
男性 | 女性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4″1 |
1000米跑(男性)
800米跑(女性) |
≤4′40″ | ≤4′35″ |
縱跳摸高 | ≥250厘米 | ≥215厘米 |
(五)體檢
1.體檢組織和標準
按職位計劃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工作由哈密市公安局會同哈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
(六)考察
被考察人員應填寫《2019年哈密市公安局招聘輔警考察表》,并將個人檔案一并報哈密市公安局審核。
在考察中,經(jīng)審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或證明文件的人員,考察結論為不合格。
(七)公示
面試、體能測評、體檢、考察全部合格的擬招聘人員,在哈密市公安局門口及“平安哈密”微信公眾號公示。公示期限為5天。
(八)招聘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招聘的,辦理招聘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招聘。
公示期滿后,與擬招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五、政策解釋
本《簡章》由哈密市公安局會同哈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有關職位方面的具體問題,可電話咨詢0902-2273034。監(jiān)督電話:0902-2232335、0902-2273046。
其他有關事項詳見各附件。
附件【附件1:哈密市公安局2019年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警崗位表.doc】
附件【附件2:2019年哈密市公安局招聘輔警報名表.xls】
附件【附件4:2019年哈密市公安局招聘輔警考察表.doc】
哈密市公安局
2019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