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連云港灌云縣部分事業單位赴高校招聘高層次人才37人公告
江蘇省灌云縣部分事業單位赴高校公開招聘編制內優秀高層次人才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人才發展和創新創業環境,實現優秀高層次人才精準引進,拓寬我縣人才源頭儲備,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和《關于進一步支持企事業單位聚才用才強化高質量發展人才引領的意見》(蘇辦發〔2018〕36號)及市人才新政二十條、縣人才新政三十條文件精神,按照國家、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實施“百校菁才”計劃,組織部分事業單位面向2019年應屆優秀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編制內優秀高層次人才3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詳見《江蘇省灌云縣部分事業單位赴高校公開招聘編制內優秀高層次人才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崗位表》可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lyg.gov.cn/)、灌云黨建網(http://www.gyxdjw.com/)、“灌云黨建云”微信公眾號及相關高校網站查詢、下載。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在35周歲以下、18周歲以上(即1983年4月1日至2001年3月31日期間出生)。
(五)資格條件中的應屆畢業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畢業并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證書的人員,其中:應屆博士畢業生可放寬至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
(六)資格條件中的學歷指國民教育序列學歷。
(七)具備《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其中,“專業”條件按《江蘇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4)設置。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與事業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與該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有關待遇
(一)被聘用的人員納入灌云縣事業編制管理,有關待遇按照《灌云縣加快人才發展暫行辦法》執行(附件5)。
(二)被聘用人員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跟蹤管理,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且表現優秀、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重點培養,擇優使用。
四、招聘安排
本次招聘按順序分兩站進行:
第一站:4月1日赴長沙,在湖南大學南校區教學中樓一樓、湖南師范大學本部、湖南中醫藥大學含浦校區組織招聘。
第二站:4月3日赴南寧,在廣西大學本部、廣西醫科大學本部組織招聘。
第一站現場資格復審結束后報名截止,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根據崗位報名情況,按公開招聘相關要求確定擬招聘人數并組織考試。
第一站招聘后未招滿的崗位將及時在灌云黨建網、“灌云黨建云”微信公眾號及相關高校網站上公布,繼續接受報名。
五、報名事項
報名及資格審核(復審)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負責。
(一)報名方式
采取網絡報名或現場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1.網絡報名。即日起接受報名(節假日除外),資格復審前一天12:00報名截止(暫停)。應聘人員須明確申報崗位,并真實、準確、完整填寫《江蘇省灌云縣部分事業單位赴高校公開招聘編制內優秀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連同應聘崗位所需有關證明材料電子版,發送至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郵箱(具體郵箱地址見《崗位表》),標題為:“應聘崗位+姓名+聯系電話”,請以規范格式發送電子郵件和填寫報名信息。郵件發送成功后,將于兩天內回復,如未收到相關回復信息,請及時與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聯系(具體聯系電話見《崗位表》)。
2.現場報名。資格復審當天相應的時段內接受現場報名。應聘人員須攜帶《報名表》,連同應聘崗位所需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資格復審地點現場報名。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應聘,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定,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進一步咨詢確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將及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存在惡意填報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二)資格復審
1.時間及地點
兩個站點資格審核的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江蘇省灌云縣部分事業單位赴高校公開招聘編制內優秀高層次人才資格復審安排表》(附件3)。
2.聯系方式
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聯系人及聯系電話詳見《崗位表》。
3.資格復審材料
(1)《報名表》(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
(2)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張;
(3)本人身份證(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各層次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就業協議書、就業推薦表);
(5)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或證明。
以上材料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還。對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崗位條件、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弄虛作假的,均取消考試資格。應聘人員報名經資格復審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應聘人員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開考比例
各崗位開考比例均為1:3,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核減或核銷崗位招聘計劃。對少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緊缺、急需崗位,經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審核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六、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形式,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當天面試全部結束后,面試成績統一公布,并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以電話或短信等方式告知應聘人員。
如果招聘崗位資格復審合格人數超過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20倍(不含20倍)的,面試前加試筆試,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20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筆試成績不帶入面試環節。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考試成績相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可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方式另定。體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組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對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按照《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組織實施考察。
八、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灌云黨建網、“灌云黨建云”微信公眾號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考試成績、排名等。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異議影響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或未能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十、招聘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十一、紀律、監督
中共灌云縣紀律檢查委員會灌云縣監察委員會派駐第二紀檢監察組對本次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18-88169009。
十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灌云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負責解釋。
附件1:江蘇省灌云縣部分事業單位赴高校公開招聘編制內優秀高層次人才崗位表.xls
附件2:江蘇省灌云縣事業單位赴高校公開招聘編制內優秀高層次人才報名表.doc
附件3:江蘇省灌云縣部分事業單位赴高校公開招聘編制內優秀高層次人才資格審核安排表.xlsx
附件4:江蘇省公務員考試錄用專業參考目錄(2019版).doc
附件5:灌云縣加快人才發展暫行辦法.doc
“灌云黨建云”微信公眾號二維碼:
中共灌云縣委組織部
中共灌云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