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招聘12名協警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岳麓區人民政府批準,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共計劃招聘警務協助人員12名。具體的招聘職位、人數、資格條件等如下:
職位名稱 |
招錄計劃 |
性別 |
年齡 |
最低學歷 |
專業 |
其他要求 |
警務協助人員 |
12 |
男 |
30周歲以下,退役士兵和有體育特長、駕駛證為A證的可放寬至32周歲 |
高中 |
不限 |
身高172厘米以上 |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9年4月1日以后出生),退役士兵和有體育特長的可放寬至32周歲(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政治立場堅定、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4.身體健康;
5.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崗位條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職責的能力;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具備所在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5.招聘錄用后,服從分配,服從管理;
6.退役士兵和政法、公安院校畢業生,同等條件下優先。
(三)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條件: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受過行政拘留、勞動教養的;
3.曾因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4.有較為嚴重的不良信用記錄的;
5.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其他不符合警務協助人員報考的情形。
三、報名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實行現場報名,不接受網上報名。
(一)招聘公告發布
招聘公告在長沙市岳麓區門戶網站(http://www.yuelu.gov.cn)發布。
(二)現場報名及資格初審要求
3月25日至3月31日,登陸長沙市岳麓區門戶網站(http://www.yuelu.gov.cn),打開“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2019年招聘警務協助人員公告”,下載并填寫《長沙市岳麓區2019年招聘警務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表格內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資格初審時間:2019年4月2日(09:00-12:00,14:00-17:00);
資格初審地點: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辦公樓主樓三樓319、321大會議室(長沙市岳麓區愛民路180號)。
報考人員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復印件以及一寸免冠照片3張。退役士兵還需提供退役士兵證、體育特長的提供獲獎證書和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同時提供《長沙市岳麓區2019年招聘警務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2張。初審現場測量身高。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當場領取體能測試準考證。
體育特長包括:在籃球、足球、羽毛球、武術四個項目中,全市高中體育比賽及市級以上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或籃球、足球、羽毛球、武術四個項目本人獲得三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
四、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一)體能測試
1.體能測試項目:1000米跑、引體向上。
2.體能測試時間:2019年4月3日,具體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上確定的為準。
3.參加體能測試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及體能測試準考證參加測試。
4.體能測試參照《公安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要求執行。體能測試成績=跑步成績×80%+引體向上成績×20%。
體能測試成績查詢時間定于2019年4月4日至4月6日,考生可在長沙市岳麓區門戶網站查詢。對體能測試成績有異議者可在4月8日上午(09:00-12:00)到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416辦公室遞交書面查分申請(攜本人身份證和體能測試準考證并附復印件)。
(二)筆試
根據體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筆試人員名單。參加筆試人員名單于4月8日-10日在長沙市岳麓區門戶網站公布。筆試入圍者于4月11日到長沙市岳麓分局416辦公室領取筆試準考證。
1.筆試內容:行政職業能力和公共知識測驗
2.筆試時間:4月12日上午9:00-11:00,具體地點以準考證上確定的為準。
參加筆試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及筆試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查詢時間定于2019年4月15日至4月17日,考生可在長沙市岳麓區門戶網站查詢。對筆試成績有異議者可在4月18日上午(09:00-12:00)到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416辦公室遞交書面查分申請(攜本人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并附復印件)。
(三)面試
根據“體測+筆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體測+筆試”綜合成績=體能測試成績×60%+筆試成績×40%,體能測試成績、筆試成績、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總成績相同的,以體能測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于4月19日在長沙市岳麓區門戶網站發布面試公告。
面試時間定于4月22日。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合格分數線為75分,低于75分(不含75分)的報考人員不得進入體檢和心理測試程序。
五、體檢和心理測試
面試結束后,根據最終綜合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心理測試人選,于4月24日在長沙市岳麓區門戶網站發布體檢和心理測試公告。最終綜合總成績=面試成績×60%+“體測+筆試”綜合成績×40%。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綜合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
體檢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時,可在規定的時間內對可以復檢的項目申請復檢。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報考人員參加體檢的同時進行心理測試。
凡不參加體檢和心理測試以及不在規定時間按要求完成體檢和心理測試的人員,不得進入考察環節。體檢和心理測試不合格的,按最終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最終綜合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遞補人員。凡在體檢和心理測試中弄虛作假,或者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錄取資格。
六、考察
參照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及相關政策和聘用職位的要求,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與聘用
體檢和心理測試、考察結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公告發布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反映的問題對聘用有影響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勞動合同期限為四年(試用期6個月),同時簽訂兩年最低服務年限協議。
考察不合格或放棄錄取資格的,按最終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最終綜合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遞補人員。
八、紀律與監督
紀檢監察部門將全程監督本次招聘工作。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九、相關待遇
聘用人員的待遇參照長沙市公安局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標準執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十、本次招聘工作所有公告以岳麓區門戶網站(http://www.yuelu.gov.cn)發布為準,不再另行通知,請大家密切關注相關網站。
十一、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招聘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除交體檢醫院的體檢費外不收取任何費用。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招聘機構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招考機構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十二、本次招聘政策由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31-88861947;監督電話:0731-88883590。
附件:長沙市岳麓區2019年招聘警務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docx
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