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西賀州市公安局面向退役軍人招聘輔警公告
為了適應當前社會治安形勢的需要,進一步充實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力量,推進平安賀州建設,為維護社會大局穩定提供有效人力資源保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6〕15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西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桂政辦發〔2017〕20號)《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在退役軍人中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通知》(桂公通〔2018〕240號)《賀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賀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賀政辦發〔2017〕137號)等文件精神,經賀州市人民政府批準,賀州市公安局決定面向退役軍人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30名(詳見附件1《賀州市公安局2019年第一批面向退役軍人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現公開發布招聘簡章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熱愛公安工作;
(三)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1989年4月1日至2001年3月31日期間出生)。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或者崗位需要的專業資質、專門技能;
(五)身體健康,無既往病史,心理素質好;
(六)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服役期間被授予士官及以上軍銜的;
2.服役期間,有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
3.烈士子女的;
4.在邊遠地區和艱苦地區服役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曾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未執行完畢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或者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秘密、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受到法律制裁、黨紀政紀處分的;
7.現役軍人;
8.在讀的普通高中(中專)學生;
9.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原則及主要程序
公開招聘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原則。按發布招聘簡章、接受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政審考察、公示、聘用等環節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放棄或者缺席本次招聘的任何一個環節的,均視為放棄報考和聘用資格。
三、報考程序
(一)崗位查詢
報考人員自2019年3月25日起,可通過賀州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賀州市微就業” 官方微信(gxhzjy)、賀州市公安局“賀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賀州市公安局互聯網官方網站(http://www.hzsgaj.gov.cn)查閱招聘簡章及《職位表》(附件1)等相關招聘信息。
(二)接受報名
1.現場報名。報名時間:2019年3月25日至2018年4月3日期間的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報名地點:賀州市公安局大門右側(賀州市八步區賀州大道18號)。報名咨詢電話:0774-5128836。
應聘人員報名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退伍證及本簡章第一部分“招聘條件”之“(六)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相關佐證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填寫并提交《賀州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以上所提供的證件均為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張。
2.有關要求和明示事項
(1)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部門的一個職位,不能同時報考兩個及以上職位。如有報考兩個及以上職位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及后續招聘各個環節使用的身份證要一致。
(2)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理解職位資格條件。報名所填報、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三)資格審查
由賀州市公安局負責實施,資格審查貫穿警務輔助人員招聘、使用全過程,一經發現有弄虛作假、隱瞞實情及不符合招聘條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聘用資格,對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其中,報考資格初審由招聘工作人員在報名現場當場進行,并在《賀州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簽署初審意見。
對符合報考、招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
三、面試
(一)面試時間和地點:2019年4月15日前在賀州市人民警察訓練學校進行。
時間和地點如有變更,將通過賀州市公安局“賀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賀州市公安局互聯網官方網站(http://www.hzsgaj.gov.cn)統一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試方式:采取面談考察方式進行,主要測試面試者的言語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綜合分析能力、人際交往與技巧、自我情緒控制、動機匹配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現場設5名考官,面試成績滿分100分,由考官現場打分,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其余三個分數的平均值的辦法確定該考生的面試成績。面試成績達60分及以上者視為面試合格。面試合格與否以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面試結束當天公布。
四、體檢與政審考察
2019年4月下旬前,根據計劃招聘的職位數,對面試合格的考生,依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與政審考察人選。體檢、政審考察不合格的,可以從報考同一職位且面試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定進行,體檢所需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具體體檢費用以醫療機構確定的金額為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政審考察和聘用。
政審考察參照人民警察招錄的要求進行,重點審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為警務輔助人員的情形。經政審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及聘用審批
(一)招聘單位經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賀州市公安局“賀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賀州市公安局互聯網官方網站(http://www.hzsgaj.gov.cn)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規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權限審批辦理聘用手續。
對公示有異議,經核實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問題難以核實的暫緩審批,待核實清楚后按有關規定辦理。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如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聘用資格的,應當書面提交申請進行確認后由用人單位按排名進行遞補;如公示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核實后按排名進行遞補。
(二)招聘單位須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兩年)。聘用合同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三)對初聘人員,應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實行層級化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示和辦理聘用手續時間:2019年5月
(四)如報考參加本次招聘的考生面試合格但未列入體檢與政審考察人選的,全部納入賀州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候錄庫。半年內,如崗位出現空缺,用人單位根據人崗相適原則,可以從候錄庫人員中進行補聘。
六、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不辦理編制手續。
2.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二個月,試用期間接受崗前培訓。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用人單位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3.聘用人員在崗期間違法違紀、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終止合同條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滿后,用人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綜合考慮工作需要和個人現實表現,可以續聘,也可以不予續聘。
(二)工資待遇
1.個人月工資標準:
(1)留置對象看護隊員(公安應急特勤隊員)4200元左右(含單位負擔的“五險一金”);
(2)其他警務輔助人員(非留置對象看護崗位)3700元左右(含單位負擔的“五險一金”)。
2.統一繳納“五險一金”;享受帶薪休假等相關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項
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要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按照規定的資格條件和工作程序,規范操作,面向社會公開,增強工作的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要切實加強對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嚴格程序,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賀州市公安局督察部門要加強對招聘工作全程的監督,如發現有違反招聘紀律或弄虛作假行為的,要立即予以糾正,并視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保證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報考者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聘用等處理,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賀州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賀州市微就業” 官方微信:gxhzjy
賀州市公安局“賀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
賀州市公安局互聯網官方網站:http://www.hzsgaj.gov.cn
賀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咨詢電話:0774-5128836
賀州市公安局警務督察支隊監督電話:0774-5127242
附件:
1.賀州市公安局2019年第一批面向退役軍人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
賀州市公安局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