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城建大學招聘博士96人公告
根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天津城建大學人員需求實際情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學科研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學校基本情況
天津城建大學是天津市屬普通高等學校,始建于1978年,前身為天津大學第四分校。學校秉承“重德重能、善學善建”的校訓精神,堅持“依托行業,強化特色,質量為本,追求卓越”的辦學理念,圍繞國家新型城鎮化發展戰略,構建了城市規劃、城市建設、城市管理、生態城市、智慧城市、城市經濟、城市文化等7大學科群,對接建筑業產業鏈和城建行業需求,構建了城市設計類、土建工程類、城市管理類、環境材料類、智能建筑類、應用經濟類、文化藝術類等與7大學科群相適應的7大專業群,形成了以學科建設為龍頭,專業建設為根本的發展格局。
學校現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碩士生、留學生17000余人,教職工1200余人;擁有14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3個專業學位碩士授權類別,4個工程碩士授權領域。有天津市重點學科6個,天津市一流學科2個,優勢特色學科群4個。
二、招聘方案發布及崗位
公開招聘方案在天津城建大學門戶網站(http://www.tcu.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具體招聘崗位見《天津城建大學2019年公開招聘博士等崗位計劃》(附件)。
三 、招聘人員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
4.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要的資格條件及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 忠誠黨的教育事業,恪守學術規范,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具有優良的學風和高尚的師德;
6. 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戶條件;外省市人員需符合天津市引進人才的相關政策;社會人員(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家屬)需可以辦理事業單位調入手續;
7.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職務及年齡條件,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第一學歷須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年齡要求一般應在35周歲以下(博士后流動站出站新人員年齡要求一般應在40周歲以下)。同一導師指導的博士生三年之內原則上只招錄1人。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的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45周歲及以下,身體健康,現有業績成果一般應符合我校副教授職務任職條件,應聘到外國語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之外其他單位的人員還應具有省部級及以上人才稱號或主持完成國家自然基金項目1項或國家社科基金項目1項。
(3)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以上學位的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一般應50周歲及以下,身體健康,現有業績成果一般應符合我校教授職務任職條件。
如應聘人員業績成果突出,或屬于學校學科專業發展急需人才,經學校研究同意,年齡可適當放寬5歲。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 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3. 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 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 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6. 現役軍人;
7. 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8.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崗位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四、公開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文件規定的程序開展招聘工作。
(一)報名
方案發布7個工作日后開始接受報名,報名時間不少于5天。應聘人員登錄天津城建大學人才招聘系統(http://hr.tcu.edu.cn/zpsys/),按要求填寫個人信息并提交相關材料。
(二)資格審查
學校對應聘人員材料進行資格審查,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天津城建大學人才招聘系統招聘公示專欄發布,同時相應崗位報名截止。
(三)面試考核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及格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考核由各二級教學單位成立考核委員會組織試講、考核,主要是考核應聘人員的工作業績、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成績于考核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發布。
(四)體檢
根據面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與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費用自理。因應聘人員自動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崗位空缺,可依據應聘人員考核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合格者方可列入崗位考察人選。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需在體檢前出具原工作單位同意證明,否則不能進入體檢環節。
(五)考察
①考察方式。學校安排應聘人員進入擬聘崗位進行崗位實踐考察,內容包括思想道德品質、團隊合作精神、學習能力、職業素養和工作實績等。
②考察時間。一般不少于10個工作日。
(六)公示與聘用
根據面試考核、體檢和考察的結果,經學校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并予以公示。擬聘人員信息公示的范圍與招聘信息發布的范圍一致,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學校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應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人員一般應在2019年年底之前完成報到入職手續。除特殊情況經學校同意可延長報到時限外,其它均視為自動放棄。
公開招聘各環節出現不合格、自動放棄等情況時,單位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依據應聘者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出現崗位空缺時,學校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崗位并在網站公開招聘專欄重新發布招聘崗位、報名時間及安排。
附件:天津城建大學2019年公開招聘博士等崗位計劃
咨詢電話:022-23085027
天津城建大學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