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蘇淮安漣水縣公安局招聘輔警50人簡章
漣水縣公安局2019年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簡章
因工作需要,漣水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0名警務輔助人員,根據《江蘇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相關規定,制定招聘簡章。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二)志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和忠誠奉獻精神;
(三)身體健康,體貌端正,無殘疾、口吃、重聽、色盲、紋身等情況,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9年3月31日至2001年4月3日期間出生);
(四)具有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符合招考崗位所要求的專業等條件,各崗位招聘具體條件詳見崗位表(附件1);
(五)具有本縣戶籍或為本地生源,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不受戶籍限制;
(六)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退役士兵,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專業技能的人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強制隔離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
3、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道德敗壞,有吸毒、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5、有傳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癲癇病史、心腦血管病等不適宜參加警務工作情形的;
6、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7、有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社會擇優聘用。
(一)招聘職位查詢
招聘簡章、計劃職位、資格條件等信息可通過以下路徑查詢:淮安市公安局互聯網門戶網站(http://gaj.huaian.gov.cv)及淮安公安微警務,漣水警方微信公眾號(lianshuijingfang)等。
(二)網上報名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考聘警務輔助人員,不接受現場報名,主要通過網絡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9年3月31日9:00-4月3日16:00;
2、報名網址:淮安市公安局互聯網門戶網站(http://gaj.huaian.gov.cv),每人只限填報一個職位;
3、初審時間:2019年4月1日9:00-4月4日16:00。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24小時內即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二)網上打印準考證
考生經網上初審確認的,于2019年4月5日9∶00至4月6日24∶00登錄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進入體能測試的考生于2019年4月10日9∶00至4月11日24∶00登錄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體能測試準考證,通過體能測試的考生于2019年4月16日9∶00至4月17日24∶00登錄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面試通知書。
(三)筆試
1.筆試測試內容:法律基礎知識40分、計算機應用技能40分、基本寫作能力20分。
2.筆試總分為100分,占總成績30%。
3.筆試時間及地點:2019年4月7日,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4.報考人員應攜帶筆試準考證(網上自行打印)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持有的身份證必須與報名使用的身份證相一致。
(四)體能測試
1、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的1:1.5的比例確定擬參加體能測試人選。
2.體能測試項目:100米跑(占40%),立定跳遠(占30%),俯臥撐(女,仰臥起坐,占30%)。測試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執行。
3.體能測試成績滿分100分,占總成績30%。
4、測試時間及地點:2019年4月12日,漣水縣體育場(漣水縣漣城鎮天下景城小區東側)。
5.報考人員應攜帶體能測試準考證(網上自行打印)、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參加體能測試。
(五)面試
1.體能測試結束后,進行面試,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反應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專業技術能力。
2.面試總分100分,占總成績40%,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3.面試時間、地點和要求詳見《面試通知書》(網上自行打印)。考生須攜帶《面試通知書》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時到考點參加面試。
(六)體檢及考察
1、面試結束后,按應聘同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占30%、體能測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合成總成績,按考生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高者)。
2.體檢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的,按照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3.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費用由考生自理。
4.考察主要對考生的報考條件進行進一步審查,考生應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如實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材料。對不能按時提供有關材料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報考資格。
(七)公示和錄用
1.經體檢、考察合格并經公示無異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公安局按照相關規定組織崗前培訓,并到指定崗位工作。
2.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在規定時間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報考過程中,報考者應保持通訊暢通,以便接收通知,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工資待遇
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簽訂勞動合同,首次合同期限為1年,工資待遇參照縣公安局現警務輔助人員工資平均水平執行,并按國家規定為聘用人員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被聘用人員如與原單位發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商解決。
四、咨詢電話
報考者對職位、專業、學歷、資格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的可撥打下列咨詢電話:(0517)82960031。
咨詢時間:工作日8:30-11:45 14:00-17:30
五、紀律與監督
警務輔助人員的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確保公平、公開、競爭、擇優,為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0517)82960033。
本簡章由漣水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附件1.2019年漣水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考試專業參考目錄
漣水縣公安局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