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華全國總工會機關服務中心招聘公告
中華全國總工會機關服務中心是中華全國總工會機關直屬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機關后勤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
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92號)和《全國總工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試行)實施細則》(工組發[2014]184號)要求,結合工作需要,中華全國總工會機關服務中心決定面向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2名工作人員。
1.物業監管崗位人員1名
2.集中采購管理崗位人員1名
一、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有較高的知識水平和扎實的專業功底,具有良好的品行修養,身體健康。
1.物業監管崗位,要求應聘人員為應屆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京內生源,所學專業為:物業管理或行政管理。
2.集中采購管理崗位,應聘人員為應屆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生源地不限,所學專業為: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二、招聘程序
1.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起至2019年4月18日17時止,以報名材料到達郵戳為準,逾期不再補報。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應達到3:1及以上,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該招聘崗位。
應聘人員須填寫《中華全國總工會機關服務中心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所填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招聘條件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并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通過資格審查后,其實際情況與招聘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應聘人員須交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張,身份證和戶口本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尚未取得證書的應屆畢業生,請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在讀證明和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復印件。
應聘人員請將《報名表》和資格審查所需資料通過特快專遞寄至: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外大街10號,中華全國總工會機關服務中心;收件人:崔杰;郵政編碼:100865。
2.筆試、面試、體檢、心理測試與組織考察。
經資格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員按不低于3:1的比例參加筆試。各崗位筆試成績前3名進入面試。若出現面試人選放棄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遞補,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比例不足1:3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筆試、面試著重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考試不指定教材、參考資料。
筆試和面試有關事宜另行通知。
根據筆試、面試兩項加權后產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第一名取得體檢資格。體檢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可申請復檢一次,復檢仍不合格,取消擬聘資格。體檢合格者進行組織考察。體檢或組織考察出現缺額時,在應聘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綜合成績未達到本崗位全部參考者平均分的,不能列為遞補對象)。
3.公示招聘結果,辦理招聘手續。
經體檢、心理測試和組織考察合格者,最終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
三、聘用和待遇
1.聘用。被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2.待遇。被聘用人員工資和津貼補貼按照國家有關事業單位的政策標準確定。
本公告由中華全國總工會機關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聯 系 人:崔 杰 010-68592130;15901509454
全總機關服務中心
2019年3月28日